云府办发〔2021〕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岩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实害统合风险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实害统合风险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0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开展贵阳市贵安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80号)精神,为全面掌握云岩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定于2020年至2022年在云岩区全域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云岩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辖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辖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云岩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云岩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组织和实施

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黔为组长,区委副书记(正县长级)、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志荣,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林超为副组长,云岩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岩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在开展普查工作时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查落实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形成云岩区普查系列成果。

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五、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要做好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保障工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安排专项预算,调整资金予以保障。中央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六、工作要求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云岩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岩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  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志荣(区委副书记〈正县长级〉、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林  超(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方  超(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玉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礼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家龙(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税  鹏(区财政局局长)

       刘  笛(主持区发展改革局工作)

       宋成强(区教育局局长)

       张  露(区民宗局局长)

       张  青(区民政局局长)

       汪  海(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局长)

       谢  勇(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俞  翔(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闫永宁(区水务局局长)

       高佐涛(区商务局局长)

       赵砚寒(区文广旅游局党组书记)

       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佳丽(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晓雯(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欧阳学海(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鹏军(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陈  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大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街道办事处(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此次普查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并抽调区应急、自然资源(林业)、水务、农业农村、统计、文旅、住建、工信、发改、民政、教育、生态环境等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属于新设立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107/t20210731_82679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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