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1〕1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云岩区南明河治理巩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2021年云岩区南明河治理巩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岩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2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21年云岩区南明河治理巩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云岩区南明河治理巩固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治理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南明河水环境治理成效,实现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不断开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支撑云岩区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双高质量发展。巩固南明河水环境治理成效,进一步实现南明河长效管理,打造南明河“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二、工作思路

污水处理能力上做加法、在污水排入量上做减法,强化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建立南明河水环境提升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南明河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 组 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水务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控集团、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巩固提升南明河治理成效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任务

(一)按照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产生相适应的污水处理体系,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再生水厂。

1. 六广门再生水厂进水量不足问题整改。完成六广门再生水厂膜组器更换,实现贯城河提升泵站建成投用,实现周边污水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

2.中天未来方舟再生水厂污水取水口改造。采取有效措施对未来方舟再生水厂取水口进行改造,确保再生水厂进水量达到5万吨/天。(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控集团;实施单位: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开展外水进入截污沟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减少污水排入量。

1.开展河水倒灌截污沟问题排查整治。

未来方舟段左、右岸河水倒灌截污沟治理。对未来方舟段左、右岸河水倒灌截污沟渗漏点进行修复治理,减轻南明河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控集团;实施单位: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

2. 开展排水大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1)及时移交三马片区A03地块内施工作业面,对杨柳冲东西支排水大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减轻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房屋征收局、区国控集团;实施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对枣山大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减轻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控集团;实施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强化排水管理。

1.加强基坑水和建筑工地施工水排放管理

(1)加强在建项目施工水规范管理。监督规范处置高层建筑基坑水和建筑工地施工水。基坑水、施工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未经处理的基坑水、建筑工地施工水直排河道、大沟,禁止建筑工地污水排入河道、大沟。(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2)对建筑基坑水、建筑工地施工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禁止基坑水和施工水进入污水管网,并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3)依法对南明河流域建筑工地施工废水直接排放入河、大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2.强化建设项目污水排放规划

(1)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发放和控规的调整,需要论证项目新增污水总量、处理方式及收纳水厂容纳能力。(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2)经论证,建设项目新增污水量所在排水分区污水处理厂没有容纳能力的,由片区指挥部提出区域污水的污水处理方式。(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3.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行动。以污水处理厂为节点,分区域开展管网排查,积极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启动一批“一厂一策”改造建设项目,减少清水混入截污沟,提升污水进厂浓度,确保达标达产。(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4.加强污水进沟的许可审查。禁止清水排入截污沟,禁止雨水管错接乱接、接入截污沟。(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5.完善南明河流域截污沟断面考核机制。结合贵阳市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并参照贵阳市河流断面考核办法,完善南明河流域截污沟断面考核机制,在南明河流域截污沟我区交界处设置监测断面,通过污水浓度变化考核我区污水提质增效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6.开展南明河干支流水质监测。(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7.巩固治理成果,继续对河道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河道沿岸绿化管护、河道保洁、餐厨垃圾、潲水、沿河除臭设备巡检等工作,有计划、有准备、有措施地落实河道防汛等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8.强化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9.强化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明确运行维护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运行维护费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0.强化截污沟设施长效化管理。加强管辖范围内主截污沟上盖板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对大沟淤积等情况要定期开展清掏。(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街道办事处、黔灵镇;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是实施巩固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会同区督办督查局,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五步法”对各部门督导检查,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或报请区政府予以约谈。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做好自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强化信息报送。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区水务局落实月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明确联络员,负责方案措施调度工作,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11/t20231108_83053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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