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贵阳贵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云岩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云岩区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切实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警参战”的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氛围,确保实现我区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在2021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4.城市道路“喊客拉客点”和非法营运“黑窝点”取缔率均达100%。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提升。
2.农村地区违法查处量提升10%以上。
3.“三车”违法查处量提升20%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查处量提升5%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王 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志荣(区委副书记〈保留正县级〉、区政府
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林 超(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联办、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联办(市交管局云岩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家龙、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俞翔、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大队长杨金凯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云岩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六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全区交通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在禁行区域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
6.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自用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和“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二)工作步骤
分步骤、有计划推进全区交通秩序大整治:
1.宣传整治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大范围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0月)。全面铺开社会面执法整治,严管严查“六大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掀起整治的高潮,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街道(镇)网格化整治机制。搭建“以公安交管和各街道(镇)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执法、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街道(镇)、职能部门、市交管局云岩分局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责任到人,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街道(镇);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依照职责规定,督促各大批发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各街道(镇);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公司、学校及社会等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劝导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行列。(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街道(镇);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辖区、社区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社区进行挂牌。(责任单位:区交联办、各街道(镇);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区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针对事故深度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根据规定严格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的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各街道(镇);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区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街道(镇);完成时间: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的对接联系,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建立外卖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人员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的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加快推动全区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街道办〈镇〉)。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落实《贵阳贵安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并引导企业在城郊结合部、偏远地铁站和公交站等区域适量投放车辆(牵头单位:区交联办,配合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科技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按照“大数据”执法监管理念,整合公安、交管数字化监控信息系统,推动“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效能,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的共享,实现重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精准打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商圈楼宇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区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文明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配合市直部门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配合市直部门推进制定“限摩限电”政策调整优化及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完成时间:9月底前完成政策研究储备,10月底前实施并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部门、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各部门、各街道(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考核督导,制作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区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将解决。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细化指标,迅速落实,2021年8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5日、25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925623169@qq.com)。
(三)强化成果巩固。各部门、各街道(镇)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
(四)强化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部门、各街道(镇)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区领导反馈考核及督办等情况,并全区通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11/t20231108_83053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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