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1〕1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云岩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

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云岩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工作,确保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进一步加大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1年7月至国家暗访复审结束。

二、督查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复审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26号)任务落实情况;

(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评分标准》落实情况(附件1)。

三、督查重点

重点督查健康教育宣传(宣传栏设置、更新)、市容环境卫生(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单位、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厕、“七小”(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行业规范整治以及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四、督查范围

18个街道(镇)。

五、督查组织与实施

分别建立区领导包保督导和行业专查督导组,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日常工作由云岩区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张江萍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邓金生同志担任(联络员:高红,18185005882)

(一)区领导包保督导

督导组按照《云岩区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联系街道(镇)工作名单》云委办字〔2021〕32号文件进行分组。(附件4)

1. 督导一组

组  长: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邓金生(区计生协会副会长)

联络人:高  红,电话:18185005882

督导区域:渔安街道办事处、水东街道办事处、黔灵东路街道办事处、文昌阁街道办事处

2. 督导二组

组  长:冉光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周源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副科长)

联络人:庹彦述,电话:15605180717

督导区域:普陀路街道办事处、八鸽岩街道办事处、毓秀路街道办事处、威清门街道办事处、市西河街道办事处、头桥街道办事处

3. 督导三组

组  长:张鹏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谢  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联络人:范宇明,电话:18984387291

督导区域:三桥路街道办事处、马王街道办事处、金关街道办事处、茶园路街道办事处、杨惠街道办事处

4. 督导四组

组  长:宋  玲(区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  超(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联络人:宋明禄,电话:15285948565

督导区域:大营路街道办事处、盐务街道办事处、黔灵镇

5. 督导组工作要求

(1)各督导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评分标准》,重点抓好巩固创卫责任制落实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巩固创卫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2)各督导组每周至少一次深入所负责包片区域,督促、检查、指导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协调解决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以促进各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

(3)各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每周向包保领导报告本区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包保领导、责任单位的指导意见,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业专查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附件1,第2大项目至第10项)成立7个由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业专查组,行业专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卫与环境保护、农贸市场卫生、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为重点对各街道(镇)进行专查评分。

1.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督查组

组  长: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王  武(区疾控中心主任)

联络员:周云东(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科长)

职  责:对健康教育、全民健身、公共场所控烟进行督查。

2. 市容环卫与环境保护督查组(包含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组  长:张鹏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谢  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联络员:范宇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  责:对辖区清扫保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立面、城市绿化、公共水域、“十乱”整治、城市照明、垃圾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公厕、铁路(公路)沿线、流动商贩管理、早夜市、建筑(待建、拆迁)工地、环境保护;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进行督查。

3. 农贸市场督查组

组  长:宋  玲(区商务局副局长)

冉光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徐  超(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周源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副科长)

联络员:宋明禄(区商务局)      

庹彦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  责:对农贸市场内基本信息公示、建设与管理、市场公厕、活禽售卖、水产区卫生、食品安全等进行督查。

4. 食品安全督查组

组  长:冉光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周源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副科长)

联络员:庹彦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  责:对食品相关单位基本信息公示、设施与管理,特别是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的管理进行督查。

5. 重点场所督查组

组  长: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陈  波(区卫生监督局局长)

联络员:高  红(区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重点场所相关单位基本信息公示、设施与管理,特别是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的管理进行督查。

6.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督查组

组  长: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邓金生(区计生协会副会长)

联络员:高  红(区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控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7.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督查组

组  长:张江萍(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陈  波(区卫生监督局局长)

联络员:赵鹏程(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职  责:对免疫门诊、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医疗废弃物储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院内环卫设施及清扫保洁等进行督查。

六、督查机制

(一)区政府领导包保督查机制。区领导通过会议调度、实地暗访、督促指导等方式对所包保区域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令、督办令(详见附件2—3)的形式下达至各街道(镇)。一周工作情况于每周五12:00时前将反馈至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直部门行业督查机制。各行业督导组每日开展督查督导工作,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令、督办令(详见附件2—3)的形式下达至各街道(镇),根据日检查情况并按周进行评分排名。每日督查情况于当日16︰00时前反馈至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排名情况于每周五16︰00时前反馈至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半月排名机制。区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5天组织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对各街道(镇)进行排名通报。

(四)强化“一把手”责任机制。各街道(镇)主任(镇长)对本区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总责,要主动担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促相关工作;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和因素,知难而进、密切配合,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目标任务明确、行动步调一致,确保水平提高、国家认可、群众满意;要安排组建统筹各方、坚强有力、运行顺畅的工作机构,健全网格化管理网络,强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网格推进、部门履职、镇街兜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作为“强省会”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重点督查事项;要做到精力全面投入、任务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到位,形成共建共创的强大工作合力。

七、结果运用

根据日常督办督查情况及2021年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成绩,表现优秀的进行书面通报表扬,对屡查屡犯、情节恶劣或严重影响复审成绩的,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其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问责。

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书面通报及责任追究:

(一)在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单项分数低于该项分值75%,严重影响复审成绩,在暗访报告和暗访视频中提及问题点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在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11项一票否决指标分数低于该项分数70%的。

(三)对国家卫生城市及常态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重视、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的。

(四)对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交办的问题,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分表

2.云岩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整改令(模板)

3.云岩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办令(模板)

4.云岩区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联系街道(镇)工作名单

附件一.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三.pdf

附件四.pdf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11/t20231110_83065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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