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发挥区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应视区政府常会会议议题情况,安排学法活动,每年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12部。主要采取书面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每年年初由区司法局拟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授课人员、责任单位等,报区政府审定后,区政府办公室视常务会议议题情况安排执行。
第四条区政府领导干部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和特点,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和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学习宪法,牢牢把握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学习国家监察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第六条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具体组织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主讲人原则上为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授课。
第七条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考评等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311/t20231108_8305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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