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云岩区2020年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普陀路、陕西路)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20年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普陀路、陕西路)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解决临时占道,规范夜市摊区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社会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2019年—2020年)、《2020年贵阳市为民办“十件实事”》,结合《2019—2020年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区临时占道规范性夜市摊区管理工作,逐步减少占道夜市摊区,净化城市环境,优化市容秩序,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夜市退街入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云岩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普陀路、陕西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执行组长:石 洋(区政府副区长)
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林 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方 超(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洪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信访局局长)
高霄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 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佐涛(区商务局局长)
税 鹏(区财政局局长)
谢 勇(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胡 芊(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李 刚(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潘 林(黔灵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凌 军(普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霍 博(区产投公司董事长)
成 员:赵砚寒(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佳丽(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廷先(区规划分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建局局长)
宋成强(区教育局局长)
汪 海(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永宁(区水务局局长)
程春燕(区司法局局长)
王大胜(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俞 翔(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唐 涛(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谢 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宋 玲(区商务局副局长)
司玉璋(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一大队大队长)
焦红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二大队教导员)
姚松森(区环卫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刘跃龙(区市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安 奎(京筑公司总经理)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高霄飞同志、高佐涛同志、熊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谢飞同志、宋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李堃同志。该机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工作人员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各单位,并将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为本次“退街入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组 长:高霄飞(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熊 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佐涛(区商务局局长)
工作人员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退街入室”工作推进组(共二组)
负责依法依规开展普陀路、陕西路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经营户的“退街入室”工作,确保本次“退街入室”工作有序推进、早日完成。
1. 工作推进一组
组 长:凌 军(普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夏先伟(普陀路街道政法委员)
李国勇(普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玲(区商务局副局长)
谢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高守慧(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焦红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二大队教导员)
成 员:工作人员由组长、副组长从相关部门、街道抽调。
2.工作推进二组
组 长:潘林(黔灵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穆安静(黔灵东路街道政法委员)
孙尚权(黔灵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宋 玲(区商务局副局长)
高守慧(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司玉璋(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一大队大队长)
成 员:工作人员由组长、副组长从相关部门、街道抽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我区普陀路、陕西路夜市摊区经营户退街,并按照经营户自愿同时符合承接地点要求的原则,按照先签后签、先入后入、品牌口碑优先兼顾全局的原则,确保我区普陀路、陕西路路段不再存在临时占道经营的夜市摊区,从而达到净化城市环境,美化市容秩序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方式
(一)按照《2019年-2020年时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相关工作,对于未能入室到“退街入室”场地或自行清退进行停业转产自谋出路的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经营户,在提供相关资料及签订相关承诺书(协议)后,给予15000元的自谋入室、转产转业帮扶资金;区财政局要确保帮扶资金及时到位,该笔帮扶资金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并在区财政局及区相关审计部门的联合监管下由涉及的各街道办事处使用、发放,确保资金安全。
(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经济发展需要,要积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努力在本辖区内寻找适合退街入室的承接场地,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区商务局牵头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产投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选择、建设规划等,逐步打造云岩区各办事处临时占道夜市“入室”承接地点,对现有占道经营夜市进行规范入室经营。
(三)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造成2020年入室承接地点打造相关工作相对滞后。此次退街工作实施后,各涉及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引导各经营户领取15000元自谋入室、转产转业帮扶资金,自行转产转业,待入室承接地点建设完成。对于前期有意愿入室且已签订相关入室意向协议的经营户,在满足市场方入室相关条件并与承接方签订正式入室合同后,可优先入室。
(四)对于由政府出资打造的承接地点,鼓励引导愿入室的经营户采取资金入股等方式,积极参与退街入室承接场地的打造,按照共建、共管、共赢的原则打造商业入室点,同时由牵头公司给予相应的商业保底优惠政策,让经营户积极参与本次退街入室工作。
(五)根据《云岩区2019年-2020年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待入室承接地点建设完成后,各待入室经营户满足在入室条件及签定相应协议后,可一并纳入此次退街入室推进工作。
四、实施步骤
结合2020年全市创文工作部署,将我区退街入室工作分为如下几步实施。
(一)退街实施阶段(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8日)
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及区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确保2020年8月18日前完成普陀路、陕西路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的退街工作,确保该路段不再出现占道夜市摊点,同时加强对已清理路段的长效管控,杜绝占道经营回潮现象发生。
(二)动员入室阶段(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15日)
相关工作组进驻普陀路街道、黔灵东路街道,对两条路涉及退街入室经营户,开展实施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明确退街入室的目的、意义,宣传临时占道夜市退街和规范入室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与各夜市经营户明确相关入室意向。
(三)谈判签约阶段(2020年9月16日—2020年12月1日)
相关工作组要通过入户宣传、逐户谈判等形式,努力动员、引导各夜市经营户按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签订相关退街入室协议及承诺书,积极选择合理入室经营地点开展经营,确保“退街入室”工作顺利进行。
(四)装修搬迁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 2020年10月1日起,由区商务局牵头指导、区产投公司配合,督促入室承接单位完成入室场所的装修工作;同时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管分局、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区文旅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要随同指导,完善油烟治理设备安装、测试及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证照办理等相关硬件、设施的建设完善工作,确保入室承接地点达到搬迁入室条件。
2.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及区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完成普陀路、陕西路已签订入室协议经营户入室工作,并加强对已退街路段的管控,杜绝占道经营回潮现象。
3.待入室承接场所装修完毕后,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组成对应的工作小组,对此次退街入室区域内夜市经营户实施引导搬迁,进入自行选定的入室承接场所开展经营。同时,要耐心做好动员解释工作,做好在退街至入室期间的维稳保障工作,避免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
(五)试营业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将愿入室的夜市经营户引导入室试营业,相关部门对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经营户进行适度培训,引导其融入市场,尽力帮扶各经营户均能持续健康经营。试营业结束后,接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成员单位对我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协调对接各单位,并将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积极推进“退街入室”工作顺利进行。
(二)结合我区实际,寻找适合入室的承接场地。
(三)组织待入室经营户召开协调会,做好经营户的安抚及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四)对于未能入室到承接场地或自行清退、停业转产、自谋出路的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经营户,及时将帮扶资金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成立临时占道夜市退街入室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抓,把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部门及各个责任人,把此项实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落实长效机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明确至少一名专职联络员开展相关工作。
(二)文明引导,秉公执法
在工作开展中,区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在夜市退街入室整治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文明、公正、公开,杜绝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计划内完成入室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引导,逐步过渡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室内夜市摊区筹备设置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道夜市摊点依法取缔的力度,逐步将我区违法占道夜市摊点规范,引导入室经营,杜绝路边油烟污染、噪音污染、污水污染等城市管理难题,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工作,讲解政策,确保今后入室工作平稳推进、完成。
附件:云岩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云岩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
责任分解表
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制定《云岩区2020年普陀路、陕西路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各办事处开展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依法组织开展违法占道经营夜市摊点的取缔工作。
二、区商务局:负责牵头落实夜市入室地点打造并指导与入室承接单位做好云岩区夜间经济产业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并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市场的引导监督管理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本次退街入室工作宣传、动员、开展相关信息收集,协调、联系各新闻媒体对退街入室工作进行报道宣传。
四、区信访局:负责配合指导各办事处做好“退街入室”工作的风险评估,制定好相关维稳预案,协调执法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五、区督办督查局:负责组织对全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追责问责。
六、区财政局:负责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引入室内工作各项资金落实和帮扶资金及相关办事处部门工作经费的落实和划拨,确保相关费用及时核拨到位。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及入室承接单位对入室经营户进行注册登记,并开展室内夜市摊区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入室场所顺利经营。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办事处及入室承接单位开展室内夜市摊区油烟设备安装及治理工作,对油烟处理设备进行技术评定和帮扶。
九、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新建的室内夜市摊区市场建设工程设计及“审查管理”、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市场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对接做好消防设施、设备、设计、安装、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区文广旅游局:负责指导新建的室内夜市摊区卡拉OK包厢的装修设置,网吧设置等工作,并待夜市正常营业后开展后期监督管理。
十一、区教育局:负责指导新建的室内夜市摊区卡拉OK包厢的设置,网吧设置等工作,确保其距离周边学校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待夜市正常营业后开展后期监督管理。
十二、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选定的夜市入室场地的土地性质进行确认,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区司法局:负责本次退街入室工作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援助等相关工作。
十四、区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新建入室承接地点污水排放及办理相关手续等。
十五、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及入室承接单位开展室内夜市摊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及安装、审批工作。
十六、区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及入室承接单位进行室内夜市摊区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市交管局云岩分局:负责对已清退的道路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标志、保障道路畅通,加强交通管理工作。
十八、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各大队:负责按照各街道(镇)的行政区划,督促、指导下派队员配合清退占道经营和门面延伸,协同各街道(镇)共同做好当前各夜市摊区的相关管控工作;增派执法人员进驻各夜市摊区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做好零星夜市及自发成规模夜市经营户的取缔清退工作。
十九、区市政所:负责指导新建的室内夜市摊区周边市政设施的安装设置等工作,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区环卫站:负责牵头落实取缔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督促京筑公司按工作职责及要求对各夜市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二十一、各街道(镇):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临时占道夜市摊区“一事一策”工作实施计划,负责配合入室承接单位对临时占道夜市摊区经营户的宣传动员、培训搬迁等一系列工作;负责对违法占道及逾期不搬的夜市摊点依法进行取缔;负责退街入室的信访维稳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后的长效管理。
二十二、区产投公司:负责和入室承接单位对接、商谈合作方面的各项相关事宜,拟定初步框架性协议,待确定相应合作企业后,完善融资合作的相关手续以及总体合作方案及各项子方案的拟定工作。要与入室承接单位共同做好本次“退街入室”的场地打造及后续经营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二十三、京筑公司:负责已清退地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护工作,按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加强管控力度。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010/t20201015_82679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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