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专项债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专项债券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缜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42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发〔2019〕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采用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的原则,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对相关配套幼儿园进行购置收回,并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云岩区教育质量,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完成28所幼儿园购置、改造提升及新建工作,总投资约107011万元,实施时间为4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及学前教育发展计划分三期实施。不断扩大我区公办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一期目标:通过采用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7600万元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确保在2020年9月1日前增加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使我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50%。
(三)分目标:8月30日前完成已开办的配套幼儿园的购置工作;9月投入使用;12月30日前完成未装修幼儿园的改造提升(二次装修及购置设施设备)工作,2021年3月投入使用。
三、基本情况
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0.07亿元,实施时间为4年,对全区28所幼儿园进行购置、改造提升,其中,对25所配套幼儿园进行购置及改造提升,对2所配套幼儿园进行改造提升,新建1所少年宫及小花幼儿园。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76亿元实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计划对相关配套幼儿园进行购置、改造提升。分别为:
(一)购置已办为民办的6所配套幼儿园:天誉城幼儿园、中天御景湾幼儿园、未来方舟蒙禾幼儿园、梦想典城幼儿园、未来方舟E1幼儿园、未来方舟E2幼儿园。
(二)购置建成未投入使用的7所配套幼儿园:白岩脚2组团幼儿园、白岩脚7组团幼儿园、未来方舟D9幼儿园、大上海幼儿园、九州十里锦城幼儿园、万科云岩大都会幼儿园、未来方舟F10组团幼儿园(原计划为九洲十里锦城幼儿园二,因客观原因未能实施,因此替换)。
(三)若专项债券资金有富余,则启动项目第二期或其他备选配套幼儿园的购置及改造提升工作。
四、组织机构
根据《云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发〔2019〕57号)《云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30天攻坚方案》(云配治办发〔2019〕1号)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作,尽快完成我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特成立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开展实施工作,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组 长:段 蓓(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石 洋(区政府副区长)
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董崇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霄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古嘉扬(区编委办主任)
全佟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宋成强(区教育局局长)
赵振烨(区发改局局长)
高佐涛(区商务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建局局长)
汪 海(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廷先(区规划分局局长)
程春燕(区司法局局长)
税鹏(区财政局局长)
宋高伟(区房屋征收局局长)
张青(区民政局局长)
齐 云(区审计局局长)
蔡佳丽(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 兵(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由董崇高、高霄飞、宋成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兵同志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房屋征收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开展配套幼儿园购置及改造提升相关工作。
(一)评估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审批及办理工作;负责采购2家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需购置的相关幼儿园的房产及资产进行评估;负责明确房产及资产评估方式。(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评估公司)
组 长:杜 兵(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黄 旻(区教育局学前中心负责人)
梁文华(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基建办〉负责人)
林 琳(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屈 强(区房屋征收局)
韩 蕾(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作人员)
郭芳微(区发改局项目科工作人员)
刘柯欣(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周 嫄(区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人)
(二)洽谈购置组
工作职责:负责相关配套幼儿园的购置洽谈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洽谈情况确定拟购置价格报区政府审定;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组 长:陈 娴(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小华(区政府校安办负责人)
成 员:黄 旻(区教育局学前中心负责人)
梁文华(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基建办〉负责人)
李 旭(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屈 强(区房屋征收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韩 蕾(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作人员)
郭芳微(区发改局项目科工作人员)
刘柯欣(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周 嫄(区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人)
冯雁临(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
谢 婷(区规划分局规划科工作人员)
李 恒(区自然资源局用地科工作人员)
黄钦奕(区住建局装饰装修科工作人员)
(三)提升改造组:
工作职责:负责已建成未装修幼儿园的提升改造工作;负责相关幼儿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组 长:杜 兵(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梁文华(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基建办〉负责人)
卫功立(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朱国进(区教育局法规保卫科负责人)
韩 蕾(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作人员)
周 嫄(区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人)
黄钦奕(区住建局装饰装修科工作人员)
(四)资金监管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评估报告及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组 长:郑宁菲(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组长)
仇 莉(区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韩 蕾(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作人员)
周 嫄(区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人)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园一策”原则。根据相关配套幼儿园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因园施策,对于暂时未取得产权证书或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幼儿园,暂按规划图纸或施工图纸结合实地测量实施评估,待洽谈达成一致后,实施购置;产权办理事宜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协议形式进行约定。根据评估及洽谈情况对本次项目涉及的相关幼儿园进行分批、分园购置,成熟一批(园)、洽谈一批(园)、购置一批(园)、改造提升一批(园),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
(二)坚持平等协商原则。由评估组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需购置幼儿园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房产及资产第三方评估结果产生质疑的幼儿园房开企业或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幼儿园实际情况提交和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完善评估报告。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幼儿园,报区政府同意后,可由双方共同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坚持计划优先原则。优先实施本方案第三点“基本情况”中所列13所配套幼儿园的评估、洽谈、购置及改造提升工作。以13所配套幼儿园为工作重点,专项债券资金优先保障。
(四)坚持全面兼顾原则。由前期评估组和提升改造组根据我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需要及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要,选取和扩充备用幼儿园项目,提前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原计划幼儿园难以达成一致或因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以及专项债券资金有富余的情况下立即提前启动我区学前教育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计划项目或其他备用项目,确保快速扩大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确保公办率达标。
六、购置范围及标准
(一)购置范围
1. 已装修、有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的配套幼儿园
购置范围包括幼儿园园舍及地下室等建筑物价值、土地价值(划拨取得除外)、操场、绿化、围墙、边坡堡坎等附属设施、现有装修、设施设备及其他符合规定的需购置的物品。
2. 已建成、未装修、未投入使用的配套幼儿园
购置范围包括幼儿园园舍及地下室等建筑物价值、土地价值(划拨取得除外)、操场、绿化、围墙、边坡堡坎等附属设施及其他符合规定的需购置的物品。
(二)评估标准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需购置的幼儿园房产及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按照当前市场建设或装修价格及设施设备等价格进行成本重置,并结合市场价值参考,再按照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计算)。
(三)补偿标准
对于需购置的已投入使用的民办幼儿园参照房屋征收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幼儿园经营损失、失业人员安置等进行奖补和赔付(方案另行制定)。
七、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评估阶段(7月30日—8月15日)
8月15日前由评估组初步完成相关幼儿园的房产及资产评估工作,初步出具相关配套幼儿园的评估参考价值。
(二)第二阶段:洽谈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按照初步评估一所、洽谈协商一所的原则,由洽谈购置组根据初步评估情况与相关配套幼儿园产权所有人及房开企业进行购置协商,并完善评估报告,根据正式评估结果及洽谈情况分批、分所拟定购置价格报区政府审议,原则上8月20日前完成洽谈工作。
(三)第三阶段:签约阶段(8月20日—9月30日)
由洽谈购置组根据区政府审议同意的价格,完成相关配套幼儿园购置合同的拟定及签约工作。其中,已办为民办的配套幼儿园于8月30日前完成签约,建成未装修的配套幼儿园9月30日前完成签约。
(四)第四阶段:提升改造阶段(9月30日—12月20日)
由提升改造组于9月30日前完成已建成未装修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及前期手续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工作,2021年3月投入使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为普惠性幼儿园。
(五)资金支付阶段(9月1日—12月30日)
按照签约一批(园)、支付一批(园)的原则,由资金监管组对评估报告、政府购置批复、购置协议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资金监管组对评估、洽谈及资金使用和支付进行全过程监管。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级统筹,分级负责的责任主体,实行挂牌作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存在问题,确保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立项、评估、洽谈、购置、支付、审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工作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各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总结治理工作情况,制定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做好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将贵阳市云岩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作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五)严肃工作纪律。细化监督评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及时限,由区督办督查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有关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每一个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区政府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及其党政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性督导,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010/t20201015_82679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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