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20〕2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云岩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2日云岩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

区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云岩区2020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2

云岩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力助推我区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扩大消费新供给、丰富消费新业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积极推进“百场千店万铺”建设攻坚行动计划。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力提升开放水平。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持续加大“六大帮扶工程”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有关工作部门)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责任单位:区生态文明局)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做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设置“全省通办”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全面落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编制政务公开标准规范。20206月底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并将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要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20209月底前,区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8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积极响应省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及时上传相关信息,持续提升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和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

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007/t20200720_82679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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