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20〕1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

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云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石  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高霄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萍(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程春燕(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李洪山(区委办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信

访局局长)

胡  芊(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税  鹏(区财政局局长)

赵 杨(区妇联主席)

汪  海(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樊  岳(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王于恒(金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巫  新(茶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鹏军(马王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明贵(杨惠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  笛(渔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俊(黔灵镇党委书记)

余学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

吴昌海(农民代表)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樊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冠英、邹乙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妇联等部门明确1名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2010/t20201015_82679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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