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9〕74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房屋、土地、构筑物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经营情况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项目指挥部、区属国有企业:《云岩区房屋、土地、构筑物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经营情况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项目指挥部、区属国有企业:

《云岩区房屋、土地、构筑物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经营情况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房屋、土地、构筑物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经营情况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切实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开展国有房屋、土地、构筑物等管理使用及经营情况核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本项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务必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通过对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的数量、类型、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掌握全区国有资产底数情况,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同时,通过对全区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摸清找准资产变现能力,为我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一条有效路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云岩区国有房屋、土地、构筑物等管理使用情况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漆 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税 鹏  区财政局局长       

郑 涛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华和军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陆海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董崇高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芊  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齐 云  区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后勤服务中心、区督办督查局和区审计局相关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核查工作,督促全区各单位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做好清查工作,并针对突显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一个专班、一个团队、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为推动工作开展,组建核查工作专班,由区财政局杨凯任专班组长,区审计局仇莉、区后勤服务中心朱新等参与配合,委托区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担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核实、对账,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工作内容

(一)核查范围1.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项目指挥部;2.各区属国有企业;3.各社会团体(各种协会)。

(二)核查内容1.房屋、土地、构筑物等取得、形成的时间,面积、详细地址、权属情况、实际用途。2.房屋、土地、构筑物等使用、出租、出借详细情况。包括每平方单价、合同签订起止期限、租金收缴方式和使用情况等。3.房屋、土地、构筑物等出租、出借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取得的收入、缴存及支出情况详尽说明。4.针对闲置资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等要进行详尽的原因说明和出具盘活的方案。 

(三)核查方法本次核查工作基于2018年9月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上报数据,各单位在当时上报数据的基数上,对各单位各类国有资产再次进行完善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核查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

四、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19年9月10日前)。各单位针对自身实际,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和填写相关统计表格。

(二)复核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针对各单位上报情况,云担财务咨询服务中心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汇总上报(2019年11月10日前)。区财政局汇总各单位国有资产上报数据和云担财务咨询服务中心审查数据,形成清查汇总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认真核查。本次核查清理工作作为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该次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特别是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国有资产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详实、准确。

(二)密切配合,按时完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核查工作,查阅台账、现场核实,并及时上报相关登记表格。各单位形成的上报资料务必经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讨论核实,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履职尽责,严肃纪律。本次核查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对于拖延懈怠、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的行为,将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911/t20191101_82679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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