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全省脱贫攻坚战之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着力抓好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一)主动加强信息发布。
围绕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紧盯全区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脱贫攻坚目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民生保障目标,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国际化高端消费品工贸并进示范区、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继续营造全区上下“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印发的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原则上都要进行政策图解或视频、动画解读。部门印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原则上也要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3.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对政府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因政策文件出台引发的舆情,牵头起草部门应积极组织回应。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3.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涉事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回应主体的职责,其他单位配合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4.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四)创新解读回应方式。
1.积极探索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措施,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2.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又要言之有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自说自话、答非所问,引发次生舆情。(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二、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1.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预期效果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1.区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2.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牵头单位:区督办督查局、区审计局)
3.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3.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聚焦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 围绕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之年根本性胜利,及时公开我区纵深推进基础设施硬仗和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统筹用好各方帮扶资源、确保脱贫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信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乡“三变”改革办)
2. 围绕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我区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深度推进大数据融合发展、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千方百计扩大有效需求、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高水平推进改革开放、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信息。(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政府办)
3. 围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及时公开我区在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的信息。(牵头单位: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信息化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 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和“信用中国(贵阳)”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
3.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4.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 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2.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加大农民工培训、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局)
3.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5.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等信息。(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1. 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加快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公开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2. 通过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预决算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及使用安排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1. 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形成标准规范,构建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2.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3.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加快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4. 加快区政府英文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现高水平对外宣传,更好地展示推介云岩形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1. 切实解决好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2. 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1.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2. 加快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3.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工作机制,加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刊登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2. 积极向区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加大制度规范建设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2.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二)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 区政府办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帮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2.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908/t20190816_82679432.html
原创文章,作者:区政府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