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性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贵州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23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动员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调整云岩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漆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高佐涛(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税鹏(区财政局局长)
鲍忠仁(区统计局局长)
杨萍(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高佐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发展改革局代章。
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完成后,区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务院、省、市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
(二)细化本地区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大清查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标准、本级地方储备量规模、轮换计划、管理法规文件以及地方政策性粮食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整理工作;
(四)按照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的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全面督导本地区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大清查工作情况;
(五)组织实施本地区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普查,确保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六)审核汇总本地区普查结果和有关情况,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
(七)协助国家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工作;
(八)直接受理和核查举报案件,并对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转办案件进行核查;
(九)完成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清查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904/t20190430_82679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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