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8〕59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我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导向,以大数据为引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一号一窗一网”为抓手,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营造便民、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人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区加快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以深化“两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改革)为统揽,以推进政务服务“八个办”(集中办、一窗办、联合办、规范办、网上办、一次办、邮政办、同城办)为重点,在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上取得新成效,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面优化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1.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实现政务服务“集中办”

以“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作为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拟定工作路线图和完成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从根源上破解阻碍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难题,全面杜绝“体外循环”和权力寻租,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2.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加强前后台无缝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办”

按照“进一扇门,办全区事”的要求,探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窗口按照业务类别整合设置为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审批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专职人员统一负责所有进厅事项的受理和证照批文发放工作,各审批职能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发证、专职审批”,避免群众办事多头跑、跑多头。

3.推进并联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政务服务“联合办”

以投资项目为试点,探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办理”“联合验收”等工作模式,并逐步拓展到市场准入类、经营管理类、建设工程类等审批服务事项,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批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事效率,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加速度”。

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办”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试点,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依据,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特殊环节、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和精准细化规范,最大限度地取消不必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让权力不任性。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模式

1.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筑民生和政务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构建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建立和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实行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告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网上实时反馈。努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办事便捷指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

以推行“一窗式服务”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于法有据地减环节、砍材料、压时限。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源精准化管理,着力破解办事多次跑、资料反复交等难题。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努力实现“一件事情、一次办结”。积极推进无特殊环节的事项“即来即办”,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让群众办事不跑冤枉路。

3.创新开展政务服务“邮政办”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邮政法》有关规定,加强与中国邮政速递的深化合作,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平台与邮政速递信息系统的交互对接,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服务邮政专递窗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和证照批文、法律文书的双程寄递服务,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服务到家”,让群众办事少操心。

4.探索实行政务服务“同城办”

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化,通过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平台互通、身份互信、证照互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梳理界定能够全区联网通办的审批服务事项,使办事群众在区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均可就近申办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同城通办、就近申办”,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三)深化大数据应用,全面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能力

立足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依托“云上贵州•贵阳平台”和云岩区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资源,充分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业务数据实时共享交换桥梁,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行优化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数据的“聚、通、用”,着力解决办事指南不精准、办事材料重复提交、系统数据不同步、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努力打造“办事指南精准化、数据服务智能化、业务办理协同化、便民服务基层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考核。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单列分值,加大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使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整合资源,着力解决改革中涉及人员机构、基础设施、工作场地、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2.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3.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4.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5.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方案

6.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方案

7.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邮政办”工作方案

8.云岩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办”工作方案

附件1

云岩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2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模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主要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区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其他相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批职能集中整合归并,为下一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奠定基础,负责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逐步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一)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凡是国家、省、市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依法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力争放出去。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一律下放社区(镇)。每年年底公布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梳理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照区政府审定通过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集中归并到一个内设科室,拟需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调整的,按照区编委办规定程序报批,待此轮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及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部门完成职能归并后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多,工作量大且与其他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关联性强的部门,该部门行政审批机构要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少、工作量小或办理集中在某一时间段的部门,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由该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综合审批窗口集中受理,实行动态、预约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四)充分授予窗口审批权限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必须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工作要求,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要现场勘察、检验、检疫、招标、听证等不能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的特殊环节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全部在政务中心完成。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五)推进审批权力阳光运行

各部门要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有关要求,将本部门政务服务网络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时,开放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端口,建立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端口连接,使行政审批行为接受及时监督和管理,使所有审批处处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对审批实行过程管理,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运行。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区政府召开全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二)制定方案

各试点单位对照区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目录,拟定本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明确权责清单事项、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授权范围、开放业务系统数据端口方式等具体内容,提交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其余各相关部门拟定本部门职能归并及工作开展方案。其中,涉及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调整的,按照区编委办规定程序报批。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三)审核确定

区编委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法制办组成审核工作组,对各部门提交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区法制办负责对需集中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区编委办负责对涉及内设机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批复;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涉及规范化管理、现场办事监督、开放业务数据端口方式等的现场管理进行审核。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

(四)考核验收

区督办督查局牵头,与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考核组,对各部门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5日前

(五)日常监管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进驻单位进行日常业务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实际服务效能情况的监督,促进部门主动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区直各部门要打破传统体制机制、思想观念的束缚,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狠抓落实,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合力推进

区政府成立“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全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区编委办负责指导和审核各部门内部职能的调整、归并及内设机构设置,组织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搭建政务平台,前期项目进驻的准备、窗口建设和后期运营完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区级部门是“三集中三到位”的实施主体,要积极投入参与改革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将各部门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问责。

附件2

云岩区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窗口形象,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指示要求,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在全区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任务要求,借鉴外地“一窗式服务”改革成功经验,通过对部门资源的重新整合,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融合线上线下,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式服务”,即:“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高效运转,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群众办事便利程度,避免群众办事多头跑、往返跑,强化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加快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前台综合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类别,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项目建设类、经营服务类、税务服务类、社会管理类等若干前台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专职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和发件工作。

综合窗口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派驻和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综合窗口业务需求提出用人意见,增加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不足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委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规范后台集中审批。各审批职能部门不再委派人员在前台受理业务,其行政审批科室作为政务大厅后台,专职承担部门事项审核、审批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做到行政审批职能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

各进驻部门要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受理委托书,将事项办理“受理权”委托给前台综合窗口,实现“受审分离”。对申请材料较少、审批程序简单、审批标准清晰明了的即办件事项,原则上进驻部门应授权前台综合窗口直接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确保前后台无缝对接。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认真梳理制定前台受理、咨询、流转、发件和后台审核、审批的标准文本,全程实行标准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建立健全前后台密切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畅通业务流转渠道,形成“互相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行政审批服务格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强化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程监督,做到网上办和现场办材料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统一,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贯通、纵向横向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一窗式服务”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按程序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方案审定通过后,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二)第二阶段

各审批职能部门主动与区政务中心协调配合,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确定后台人员,划分窗口类别,明确岗位职责,构建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三)第三阶段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拟定综合窗口人员编制方案,结合机构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报区编委办审定。

完成时限:2018年8月20日前

(四)第四阶段

按“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需求,调整大厅前台、后台功能,进行大厅基础设施改造,确保大厅窗口、后台办公区域设施设备、信息化等工作保障到位。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各审批职能部门签订授权书,做到前后台人员到位、职能到位、授权到位、培训到位。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五)第五阶段

组织实施,正式运行。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日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务服务“一窗式服务”改革是受理、审批分离的新型审批模式,是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治理腐败、改善投资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对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意义重大,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明确职责,精准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区关于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精神,紧密结合本部门职能任务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科学制定贯彻落实“一窗式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能任务、机构人员和落实举措,按全区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扎实贯彻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区改革牵头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改革所涉及机构整合、事项清理、委托授权、标准审批等各项工作,要严格程序操作,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附件3

云岩区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有关精神,落实我区待批项目大提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改革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跨部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切实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落地难等问题,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创新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项目审批事项

对项目建设各阶段涉及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认真梳理,理顺项目审批事项的前后置关系,为实施流程优化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对项目建设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建立项目跨部门协同审批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办理”“联合验收”等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简化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降低投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

(三)建立项目并联审批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和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等平台,全面加强对项目审批全过程的业务协同和动态监管,最终形成项目并联审批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研究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二)改革实施阶段

1.以投资项目为试点,收集整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国家、省、市各类文件,认真梳理各种类别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以及涉及到的单位。

2.选择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实例,对项目建设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方位跟踪调研,对项目审批前后置关系进行梳理。

3.深入剖析投资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重点环节、办理要件、办理时限等要素,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按照并联审批工作要求,提出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的意见建议,形成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出台相关工作文件,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

(三)总结推广阶段

根据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对并联审批工作机制进行总结完善,并逐步推广到市场准入类、经营管理类等项目审批领域,将并联审批向纵深推进。

完成时限:2018年9月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推进

各相关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梳理涉及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各项要素,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排专人配合做好流程优化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督查通报制度,将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作为工作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一经核实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敢担当、规避责任、措施不力的,抓住典型坚决公开曝光,并进行问责。

附件4

云岩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办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效能提升为重点、公开监督为保障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取消不必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确保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42号)要求,从建立权责清单标准、项目管理标准、审批流程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四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审批。

(一)建立权责清单标准

持续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调整更新部门权责清单,对保留的各类行政职权数量、名称、类别等进行统一规范,并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进行公布,实现数据同源。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建立事项管理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和集中公开工作机制,将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权力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做到“能进则进、应进必进”。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按照省统一模板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建立审批流程标准

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的基本流程,逐项、逐环节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标准,精准规范事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环节、审查标准、收费标准等各项要素,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履行审批职责,形成“事事有标准可依、人人按标准履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规范和压缩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实现“阳光审批”“标准审批”。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四)建立服务管理标准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便捷,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管理标准,督促窗口单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服务规范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健全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管理标准,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逐步构建起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审批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标准编制阶段

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试点工作,按照“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逐项编制部门权责事项审批服务标准文本,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办”奠定基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16日前

(二)修订完善阶段

邀请省、市服务行业标准化专家对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对权责事项审批服务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5日前

(三)组织实施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标准内容。以政务服务大厅为载体,全面实施“标准审批”并做好运行记录,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准体系进行改进完善,确保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5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改革工作统一要求,对本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既要立足岗位特色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从工作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政务服务“标准审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贵阳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区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5

云岩区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相关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数据为引领,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筑民生和政务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2018年底,实现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可网上申办率达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1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 90%以上;2019年底,事项可网上申办率达100%,可全程网办率达2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2020年底,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50%以上。努力实现“网上办事为常态、线下办事为例外”的目标,让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

依据《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模板)》统一要求,以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逐项梳理和编制办事指南,规范公开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并提供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下载服务,确保办事指南信息精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形成事项标准化,为推进全区整体推进“网上办”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细化网上办理规范

制定和细化网上办理规范,如对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办理标准进行明确,针对制约网上办理敏感的“时间”“效率”进行合理化、标准化,确保“网上申报”事项规范、及时、顺畅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证照信息共享比对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由审批部门梳理编制发放的证照清单,除涉密或敏感事项外,全部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确保电子证照实时生成更新。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互联,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各部门要将已发放的所有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转换,统一汇集到省电子证照库。已经身份认证登录的申报事项,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凡能通过电子证照库比对查验获得证照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证照。二是建立网上办理监督制度,充分利用贵州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电子监督,通过电子监督、视频监控和服务评价等手段,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全过程以及网上评议、投诉举报、咨询回复等网上办事服务的效能监察,确保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四)推进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

一是加强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逐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五)加强跨部门数据协同联动

依托贵州省行政审批系统和云岩区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资源,推进审批材料电子化、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化、共享需求清单化,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基本信息共享工作,促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共享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实现数据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按需流转、在线核验、互认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六)扩展网上服务渠道

一是优化移动办事平台。依托贵州省手机端移动办事平台,充分发挥手机移动端事项查询、全流程导航、在线办事、桌面提醒等功能,重点实现工商、税务、民政、公安、公积金等热点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和证照输入,积极推进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接入,提升手机“查、缴、办”一站式服务能力。二是加大自助服务终端的推广力度。实现身份识别、二维码扫描、表格样本打印、申请材料上传、办事预约、办件查询等自助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三是推进现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借助“政务微信”平台独有特性,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取号、网上评价等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强化内宣,加强“网上办”相关业务培训,提高部门重视度,提升工作人员网上办理的业务能力,确保网上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外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网上办”改革成效,指导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提升群众认同感。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事项梳理阶段

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完成全区事项的统一规范。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二)制度建设阶段

建立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比对制度和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规范等“网上办”保障机制,为顺利实施全流程“网上办”提供有力支撑。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三)强化应用阶段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顺利实施“网上办”服务。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日前

(四)扩大宣传阶段

同步加强内、外宣传力度,加强审批人员培训指导,提升网上业务办理效率,加大向群众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形式,让群众对“网上办”知晓、会用、爱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5日前

(五)巩固提升阶段

在前期开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事项材料精简和流程再造,力争实现事项可全程网办率2019年底达20%、2020年底达50%的目标。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区政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区编委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考核督办

健全完善“网上办”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权重。将推进“网上办”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对“网上办”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实际效果好、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附件6

云岩区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方案

为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一流的投资发展软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聚焦便民利企,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府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尽可能减少群众必须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的到场次数,努力实现“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奔波之苦和烦扰,使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一次办”事项梳理

根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符合“一次办”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即办件和环节少的事项纳入“一次办”的受理事项范畴。力争2018年底全区“一次办”事项达3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2019年底全区“一次办”事项达5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二)推进“一次办”标准化建设

对梳理明确的“一次办”事项实行标准化办理,明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查标准。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大力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比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强化“一次办”联动机制

以推行“一窗式服务”改革为契机,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进事项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的互认共享和办事信息的网络核验,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资料反复交等难题,探索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一次办结”。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

对加快推进“一次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一次办”事项。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二)贯彻落实阶段

完善“一次办”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精准规范事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等各项要素。建立完善“一次办”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5日前

(三)全面督查阶段

由区督办督查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区级各审批职能部门推进开展“一次办”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5日前

(四)巩固提升阶段

总结分析“一次办”工作开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完善“一次办”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窗口受理与网上审批的有机衔接,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巩固提升“一次办”工作成效,结合实际再公布一批“一次办”事项,2018年后实行长效管理。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区编委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顺应群众呼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工作任务亲自部署、事项梳理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标准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审批”,精准规范事项办理标准,让群众少跑冤枉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范围,让数据代群众跑路;推广“快递送达”模式,让群众不用跑路。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列入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实际效果好、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渠道加强对政务服务“一次办”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7

云岩区推进政务服务“邮政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速递公司”)深化合作,借助邮政速递物流渠道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和证照批文、法律文书的双程寄递服务,有效缓解办事群众因办证取证往返政务服务大厅、排队时间长等问题,实现“足不出户,服务到家”。

二、服务方式

(一)线上服务:办事申请人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云岩区站点选择有关事项的邮寄送达服务后,邮政速递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办事申请材料或证照批文、法律文书的双程寄递服务。

(二)线下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服务邮政专递”窗口,派驻邮政速递工作人员,为前来办事的申请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证照批文、法律文书)的寄递服务,并负责引导办事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体验线上服务。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

完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云岩站点与邮政速递系统的数据交互对接及相关测试,开通政务服务邮政专递网上申请模块;完成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邮政专递”窗口的设置及工作人员进驻工作,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启动“邮政办”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第二阶段:优化提升阶段

对“邮政办”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事项进行梳理,收集办事群众意见,按照群众需求和法律规定对“政务服务邮政专递”服务流程进行合理安排,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社会认知度。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第三阶段:深化合作阶段

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深度合作,加快设置“蜜蜂箱”等设施,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力打造云岩区政务服务工作网络覆盖新渠道。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日后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区政府推进政务服务“邮政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区编委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推进政务服务“邮政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服务“邮政办”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部门要对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原则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所有事项都应提供“邮政办”服务。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申请人当面提交办事申请材料或领取办事结果,无法提供“邮政办”服务的事项,要汇总编制相关目录,并逐项进行说明。

(三)邮政速递公司应使用专用封套提供“政务服务邮政专递”服务,以优先其他邮件的处理方式和时限,由专人交接、专人管理,专车运输、专人负责跟踪邮件轨迹,按规定做好有关签收单据的归档保存工作,安全级别应高于现金管理。

(四)各部门要比照本方案,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对“邮政办”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与邮政速递公司的深化合作,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模式,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8

云岩区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务服务“同城通办、就近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梳理能够全区联网通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化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平台互通、身份互信、证照互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工作,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均可就近申办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同城通办、就近申办”,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便利。

二、工作任务

同城通办是指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同城通办窗口、政务服务自助申报终端等渠道为办事群众提供不受管辖区域限制的政务服务。办事群众可就近自主选择到全市范围内任一开展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大厅(站、点)场所申办同城通办业务。

(一)清理“同城通办”事项目录

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包含市及云岩区、社区(镇)、村(居)四级通办事项。按照“便民、合理、可行”的原则,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同城通办”范围,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社区(镇)

(二)打通“同城通办”数据接口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代办服务、部门转办、邮政快递等功能,完善云岩区政务服务数据交互共享平台功能,推进审批服务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流转审批,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均可就近申办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社区(镇)

(三)建立“同城通办”制度规范

根据同城通办业务事项目录编写业务办理规范,明确事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编制系统操作指引和资料传递归档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保障“同城通办”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社区(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对全区“同城通办”试点社区(镇)展开摸底,选择便民服务条件较好的区域,梳理公布办理程序简单、流程规范基本相同的事项展开试点。编写同城通办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完成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同城通办业务权限配置维护,并做好系统模拟操作测试等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前

(二)试点运行阶段

同南明区、高新区、白云区、清镇市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发布同城通办试点工作通知,下发同城通办业务办理规范。试点区域做好同城通办工作安排部署,整合窗口职能,完善排队叫号等服务设施功能,做好人员培训。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同城通办”顺利试点。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区政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区编委办、区督办督查局、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社区(镇)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部门、各社区(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认真履责、协同推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社区(镇)要制定完善同城通办服务规范,建立同城通办回访制度和投诉制度,推进同城通办规范办理。探索建立电子材料等同于纸质材料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健全纸质材料就地存放制度。在纸质材料电子档案化前,探索通过邮政快递、全程代理员传递纸质材料到相应权限部门进行查验、复核。

(三)加强支撑保障

将同城通办工作纳入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各社区(镇)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部门、各社区(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着力解决同城通办推进过程中人员机构、基础设施等困难问题,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取得实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12/t20181210_82679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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