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8〕5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进我区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加快法治国土建设进程,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函〔2018〕14号)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通过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云岩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评估云岩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对土地卫片图斑,国土资源部将把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综合监管平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附遥感监测图斑截图后,通过土地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重点核实未套合上遥感监测图斑。在前期利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先行开展工作的情况下,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遥感监测数据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对矿产卫片图斑,国土资源部将把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矿业权等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后,通过矿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使该项工作有效、顺利进行,成立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益(区城建办主任、区城乡“三变”办〈区棚改办〉主任)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华和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小周(区法院副院长)

邱道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小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大鹏(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  冀(区住建局副局长)

周  文(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陈  武(区生态文明局副局长)

欧阳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永华(区安监局副局长)

曾  淞(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周云健(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胡大庆(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赵明贵(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昌盛(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白向荣(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祖正辉(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吴启碧(荷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章祖平(黔灵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杨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核查、案件督查、宣传报道,全面部署、督促我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国土分局法规科、办公室、用地科、规划科、地籍科、矿权环境科、土地开发中心、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时序

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数据,结合我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自行进行整改、查处。

2018年4月20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转发遥感监测影像图斑为依据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认真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数据工作,向市领导小组上报信息系统数据和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各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审核,并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卫片检查结果。

2018年5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各地上报卫片数据审核,并反馈审核情况,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上报信息系统数据。

2018年5月3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卫片检查数据审核,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6月1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将卫片检查数据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比对检查。

2018年6月15日前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完成卫片检查数据结果比对及核查评估,并反馈情况。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最后修改完善,于2018年6月18日前上报最终数据和工作报告。

2018年6月3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与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接后,将全省最终数据成果报国土资源部。

2018年7月1日起,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全省2017年度卫片检查结果,报请省政府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工作。

(三)信息报送

自2018年3月起,每月23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及时专门报告。

2018年6月18日前,将本地区卫片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数据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为准)报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中的数据汇总结果要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部的数据汇总结果一致。报告及汇总表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军事土地登记表》通过机要渠道单独上报。

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未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和检查结果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分工

(一)部门分工

在“政府牵头、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上,强化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扎实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1. 区国土分局

负责根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并收集相应文件;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违法用地按要求进行查处、整改,对应复耕、复绿的土地,及时责令复耕、复绿。

2. 区监察委

负责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在卫片执法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察,严肃查处区属单位和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违法建设行为(或参与)和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为查处党员、干部、职工在违法建设行为管理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3. 区公安分局

负责组织警力做好违法建筑拆除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派警力配合区城管大队和社区(镇)拆除违法建筑,依法处理发生的暴力抗法等行为。

4. 区法院

对未按期上缴罚款、未按期拆除违法建筑以及未按期复耕土地的违法用地,经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 区检察院

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违法占地行为和查处行为涉及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 区住建局

负责对无《建设许可证》从事违法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进行查处,协助区城管大队做好农村违法建筑调查、取证、拆除工作。

7. 区规划分局

负责对未经规划批准和不按规划用途的违法违规建筑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区城管大队做好农村违法建筑调查、取证、拆除工作。

8. 区生态文明局

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开山毁林的违法行为及时巡查、制止、查处,协助区城管大队做好农村违法建筑调查、取证、拆除工作。

9.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无相关手续的违法占地生产砂石厂制止和查处,协助区城管大队进行关停、拆除工作。

10. 区安监局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的管理工作等。

11. 区城管大队

负责指导相关社区(镇)开展全区占地违法违规行为管控、拆除,拟定违法建筑拆除方案,开展一般程序违法建筑的立案、调查、取证和拆除手续的报批工作,在有关部门和相关社区(镇)的配合下,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安全、有序的拆除。

12. 相关社区(镇)

负责在本辖区对占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动态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负责协助和督促对辖区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整改、拆除复耕等工作。

(二)区国土分局内部分工

区国土分局要切实做好实地核查、案件查处、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扎实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规划科: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用地科: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供地和采矿地试点等批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内容。

地籍科: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的内容,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证。

法规科: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核查、案件办理、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对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上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要求较往年更加严格。一是改进了卫片图斑下发方式,国土资源部将土地遥感监测图斑与部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将矿产遥感监测图斑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矿业权等信息进行套合分析,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二是改进了成果上报内容,国土资源部要求必须对下发卫片图斑逐一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及判定依据,要通过“互联网”+进行举证,杜绝隐报瞒报漏报违法用地现象。三是加大了部级层面的监管力度,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将会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进一步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突出重点图斑和重点地区,对发现的重大典型事件将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省国土资源厅将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结果报国家土地武汉局,根据土地督察情况进行对比,核查评估后报国土资源部。

(二)积极整改。在区政府的统筹下,相关社区(镇)要进一步深化对卫片检查工作必要性、紧迫性、权威性的认识,增强国土资源监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承担对本地所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对国家、省重点项目和扶贫、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等民生项目,政府要积极督促、协调查处,主动帮助完善用地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对违反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优质耕地、严重破坏耕地、以设施农用地为幌子实为建设用地等严重违法用地行为,务必依法严肃查处。该拆除复耕的务必拆除复耕到位;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坚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及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经费保障

为确保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有序进行,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拨付,不足部份由区财政匹配。核发的工作经费要购置保障完成此次工作所需必备设备,切实做好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炸封、取缔、测绘、鉴定、拆除复耕、整改等工作。

区直各有关部门在卫片检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熊韧;电话:0851-85280607;QQ:996430655)。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09/t20180929_82679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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