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6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区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及时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保规划重要性
开展水土保持规划,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省、市有关水利、生态会议精神。水土保持规划以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应用水土保持原理,生态学原理及经济规律,科学制定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总体部署和防治目标,夯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减轻水土流失,促进和谐人居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水土新局面,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云岩区水土保持规划由区水土保持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报告需在2018年底完成编制,报区政府批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形式,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分工及责任,按照统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水保规划设计领域广、部门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及时沟通联系,做好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重大技术问题,及时向上级水务部门反馈。
(三)加强经费安排。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区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纳入区财政预算,区财政在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支出预算中优先考虑规划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信息宣传。领导小组要加强宣传,并及时向区政府通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11/t20181113_8267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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