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8〕6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云岩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商务厅等11单位关于印发〈贵州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18〕56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电〔2018〕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云岩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桂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超(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小华(区商务局局长)

成员: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德年(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黄家龙(区安监局局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局长)

俞翔(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王大胜(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社区(镇)主任(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张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辖区范围内成品油非法生产窝点,非法经营加油站(点)、零售点、储油点、流动加油车以及其他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一)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和社区(镇)非法建设经营的加油窝点、流动加油车(含改装的加油车辆);

(二)各大型停车场、物流园内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三)非法私设的油库、储油罐;

(四)以自用油名义建设,实际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的油库(站、点)、储油罐;

(五)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六)其它涉及成品油生产和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8年7月1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由相关部门与各社区(镇)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辖区成品油非法生产和经营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并于2018年8月6日前将摸底情况汇总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联系人:梁芳、胡陶;联系电话:85600060)。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9月28日)

各相关部门、社区(镇)根据属地、行业管理原则,落实专项整顿各项工作部署,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坚决依法依规对违规建设的油库、加油站(点)、储油罐、流动加油车(含改装加油车辆)等成品油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对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储油罐,坚决依法立即查封、关停,持续保持对成品油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辖区范围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各部门、社区(镇)于2018年9月24日前将整治查处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

(三)督查阶段(2018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社区(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社区(镇)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总结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相关部门、社区(镇)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形成有效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成品油活动的长效机制,并梳理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区工作总结,于10月26日前报区政府。

四、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对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推动行业企业遵照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规范经营。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证照不齐、无证经营、违规建设加油站与流动车辆违法营运成品油等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用于流动加油车辆进行查处和取缔;严厉打击成品油盗窃、盗卖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行为;查处成品油从业单位违法采购成品油的行为;负责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处的成品油质量进行检验。

市交管局云岩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区安监局:负责查处未经安全审查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储油点,以及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

区生态文明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点、储油点违反《环保法》等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做好收缴成品油处置的安全监管和无合法来源(假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加油站(点)、储油站(点)等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舆论引导工作。

各社区(镇):负责对辖区内成品油非法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成品油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社区(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大本辖区成品油市场,尤其是“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油罐车”的查处和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社区(镇)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各部门、社区(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09/t20180929_82679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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