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贵州省土地变更调查及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7〕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云岩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基础性、系统性等特点,是规划编制调整、耕地保护、用地审批、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等工作的基础,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
通过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科学监管的目标,有力支撑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需全区各部门通力配合,组织协调,共同努力完成。为此,特成立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益(区城建办主任、区棚改办主任)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赵小周(区法院副院长)
李 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游 凡(区人防办主任、区北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税 鹏(区财政局局长)
樊万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建局局长)
张忠于(区城管局局长)
李 青(区农水局局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局长)
黄家龙(区安监局局长)
刘年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涛(金惠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区西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姚立宇(水东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区东线指挥部副指挥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鎔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国土分局纪检组、地籍科、法规科、用地科、规划科、财务科、矿权科、黔灵镇国土所、三马片区国土所组成。
(二)职责分工
1. 部门职责分工
区国土分局:根据国家下发我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具体负责我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内外业工作。按国家要求,今年对监测图斑进行“互联网+”外业举证。内业判读时,对违法图斑进行认定,并将结果移送区城管部门。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年度变更调查经费保障。
区规划分局:负责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审批并出具意见,对未经规划批准和不按规划用途修建建筑行为进行认定,协助城管部门做好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对无《建设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修建的建筑进行认定,协助城管部门做好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工作。
区城管局:对列为违法的农房、大棚等地块进行立案查处并拆除。
区农水局:负责对设施农用地审批并出具意见。
区生态文明局:负责对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占林地的进行审批并出具意见,对违法占用林地、开山毁林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区安监局:负责对无安全生产相关手续的违法砂石厂等用地进行查处,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关停、拆除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处理发生的暴力抗法等行为。
区法院:负责对未按期拆除的违法建筑以及未按期复绿的违法用地,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区检察院:负责对违法占地行为涉及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各指挥部: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违法图斑的拆除工作。
2. 区国土分局内部分工
区国土分局要切实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图斑审查工作。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扎实开展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规划科:负责提供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数据给地籍科,用于年度基本农田数据汇总。对监测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
(2)用地科:负责开展用地管理信息审查和标注,对监测图斑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报备、临时用地报备等情况,提供表格汇总,并签字确认。
将2017年以来已报批并取得合法手续,经部备案的用地,提供给地籍科,未备案或错备案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部备案后提供给地籍科。
设施农用地为具有县级农业部门(或畜牧等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审核单、批文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复),在农用地上修建有较正规固定设施;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如检疫、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改变用途(餐饮、住宿、会议、农产品加工等等都不行)。
对实地建设为设施农用地的,按设施农用地变更,收集整理完成的用地审批材料,并在更新数据包中标注批文文号、在《遥感监测信息核实记录表》第十二栏内,填写“1”。
临时用地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批文;不得修建永久建筑,2年期限;临时用地必须依附于建设项目或地质勘查(例如:修建高速路、码头、小区、铁路等等),项目完成后,临时用地必须拆除。对于实地建设为临时用地的,应调查该地块的范围和面积,按临时用地变更,收集整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等材料,并按照变更调查数据库变更要求,将临时用地变化信息录入更新数据包,并标注批文文号,临时用地边界也可按照实际情况变更,要在《遥感监测信息核实记录表》第十二栏内,填写“2”。
(3)法规科:负责于2018年2月10日前对违法图斑以及未变化图斑进行外业拍照并进行内业表格汇总签字认可。
对于实地未发生变化或者推填土的遥感监测图斑,未变更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其相应的证明材料、要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要实地拍摄照片。
(4)地籍科:负责外业调查,同时将用地科、法规科、规划科提供的数据整理并提交给内业作业单位入库。截止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
三、工作内容和方法
2017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影像占我区总面积100%,监测图斑83个,总面积为378.5亩,需到实地进行核实,对以上图斑进行分类处理。
(一)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
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对照实地现状,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确认遥感监测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二)全面启用“互联网+”
根据国家要求,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面采用“互联网+”举证技术,除遥感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为住宅小区、规模化工厂并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或图斑面积小于1亩且地处偏远实地举证确有困难的图斑可不举证外,原则上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都要采取“互联网+”技术外业举证。国家下发图斑以外,自主变更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和灾毁农变未图斑必须采用“互联网+”举证。
四、时间要求
(一)2018年1月31日前,区国土分局需做好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及新增耕地管理信息。
(二)2018年2月14日前,完成年度变更,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2018年3月1日前,完成省级成果检查,上报国土资源部(一上)。
(四)2018年3月31日前,国家对我省进行内、外业抽样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合格后,直接开展数据库更新图库;如核查不合格,全面整改后重新上报(二上)。
(五)2018年4月20日前,国土资源部组织对“二上”成果进行抽样检查,仍不合格的,全省再次进行全面整改重新报部。
(六)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成果汇交。
五、经费保障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是一项常态性工作,应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03/t20180329_82679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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