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8〕1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岩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加强对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云岩区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岩区新型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云岩区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岩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林  刚(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漆  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石  洋(区政府副区长)

刘桂均(区政府副区长)

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佘  念(区政府副区长)

何  辉(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益(区城建办主任、区棚改办主任)

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朝勇(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古嘉扬(区编委办主任)

高佐涛(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税  鹏(区财政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鲍忠仁(区统计局局长)

宋成强(区教育局局长)

罗  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  芊(区旅游局局长)

薛  晶(区民宗局局长)

李笑雪(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局长)

樊万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  青(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张小华(区商务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计局局长)

张忠于(区城管局局长)

曹  静(区文广局局长)

李德年(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俞  翔(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周礼霞(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发军副区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董学民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大数据引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创新模式;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讨论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刻制公章,确有工作需要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对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及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解下达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对各有关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我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政策性文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03/t20180329_82679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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