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8〕10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岩区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岩区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贵阳市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云岩区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车”)管理,切实规范“三车”交通秩序,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辖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依法管理、分类治理、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改善云岩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交通出行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云岩区“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宏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  鹰(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俞  翔(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彭良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信访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市运管局稽查二大队、团区委、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管局云岩分局,由俞翔、张忠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开展整治工作。

(二)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物流、快递、外卖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需求,按照贵阳市要求、结合云岩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实行“三车”分类限行措施。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规范生产销售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

工作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据产品目录加强对流通领域“三车”市场整治工作,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区范围内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案件进行查处,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下简称“三无”)“三车”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三车”销售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停止销售超标车辆;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或者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依法处罚,有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从源头上控制“三车”增长,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社区(镇)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三车”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三无”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车”等经营行为。

(二)严格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

成员单位:区城管局、市运管局稽查二大队、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

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三车”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一是交管部门要加大行车秩序整治,结合云岩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和拟扩大的限行道路,科学部署和调整警力,通过在小十字路口、紫林庵路口、盐务街路口、化工路口、大十字路口、交际处路口的基础上完善“三车”治理卡点设置、运用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增加值守保安人员的投入等方式,对“三车”各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重点打击“三车”违法载人、冲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整治停车秩序,交管部门要主动梳理排查辖区内“三车”违停严重的路段和区域,通过设置固定岗位、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管控力度,彻底取缔“三车”违停“码头”。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在人行横道上乱停乱放的“三车”进行治理、拖曳。针对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违停车辆,一律依法拖移;三是运管部门要加强“三车”非法营运治理力度。

(三)完善信用惩戒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成员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

工作职责:通过大数据手段将“三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范围,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促成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三车”销售和行车秩序。

(四)做好风险应对

牵头单位:区维稳办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

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对整治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有效化解措施积极推进。尤其是针对销售企业以及快递、物流等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制定维稳应急预案。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建立配合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对“三车”销售、管理、登记、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联动联访,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五)营造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团区委、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

工作职责:

1. 区委宣传部:以“三车”禁限措施、目录管理规定、交通违法查处为重点,牵头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快速应对各类涉及“三车”的舆情信息。积极组织专题报道,通过设立曝光台等方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舆论压力,引导群众减少使用超标车辆,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 区文明办:结合“三车”整治工作实际,在全区公职人员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职人员及身边家人自觉抵制使用或乘坐电动摩托车。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绿丝带”志愿者参与“三车”宣传及管理。

3. 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深入广泛地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扩大宣传面,以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带动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使用电动摩托车。同时,督促学校进行印发或微信群中转发市公安交管局制作的违法停车告知书,提高学生及家长知晓率。

4. 团区委:充分发挥团的纽带桥梁作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三车”治理宣传活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志愿者参与“三车”治理工作。

5. 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和内容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三车”整治工作对于维护云岩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方案要求。

(二)强化督导检查。“三车”整治期间,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按时向汇报整治工作进展,区政府将对各部门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做好文明执法。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文明、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勤执法不规范而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及时收集、整理“三车”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从即日起,每月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云岩区“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812/t20181219_82679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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