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岩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岩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面防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区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云岩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宏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大胜(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各社区(镇)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王大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做好督促指导、上传下达和信息、数据汇总反馈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分工、有部署、有落实。
三、工作时限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部门、各社区(镇)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社区(镇)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区消防大队及相关行业部门应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培训演练,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社区(镇)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区消防大队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1. 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要求,扎实开展建章立制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管,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各社区(镇)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村寨改造内容,在2018年内打造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样板。春节前,各社区(镇)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2.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云岩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全国“两会”前,全区有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高层住宅小区全部建成相对独立的安全停放区域和充电设施。
3. 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云岩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2018年11月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整治。2018年内,所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使用燃气的部位全部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全部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施。
4. 持续开展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大检查。区文广、民宗、旅游、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多部门联合部署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联合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消防大队要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同时,建立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全国“两会”前,全区三级以上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检查。
1.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始终将高层建筑作为防范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堵塞、管道井未封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区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固化“专家会诊”检查经验,成立专家组,对本地区高层建筑开展会诊检查,联查联动治理隐患。对摸排中发现的“弃管楼”,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的,区住建局要按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整改火灾隐患。2018年内,全区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2.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区民政局、区消防大队要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区住建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区商务局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区公安、安监、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3. 开展旅游景区周边小型经营性场所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旅游景区周边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划分,加强分级管理。要对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 800-2013)、《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要求,依据《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本辖区小型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消防安全改造。阳明祠要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建设,摸索管理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广经验。
4. 强化社区(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要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5.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加强媒体联动。区委宣传部、区消防大队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题不少于2个。同时,要积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社会单位进行采访报道,推出系列专题节目,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
2. 加强社会宣传。区消防大队要牵头谋划组织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举办一场大型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实际推出系列专题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建立健全消防科普馆、教育馆对外开放制度和台账,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参观体验。
3. 加强安全提示。区消防大队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辖区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落实率100%。
4. 加强消防培训。11月底前,区消防大队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并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区消防大队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冬防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区消防大队、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普遍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适当对同一建筑内的多家重点单位、社区和相邻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进行整合,确保微型消防站时刻人员在位、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发挥初起火灾处置队、防火巡查队、消防宣传队作用。冬防期间,区消防大队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同时每周至少对3个微型消防站进行实训指导。
2. 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区消防大队要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将多种形式的消防救援力量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实地查看是否联络通畅。年底前,开展1次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基地和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重大火灾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战勤保障能力。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11月底前,消防、市政、供水等部门要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给水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扎实开展训练演练。在元旦、春节和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要安排部署执勤力量到关键地点、重要场所。对辖区社会单位要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紧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切实做好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全省“两会”前,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镇)要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期间,由区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春节、元宵节前,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燃放区域的安全检查,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前置应急力量,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巡查看护。
七、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区政府定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判本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区消防大队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对于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社区(镇)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由区消防大队提请区政府重点约谈。区有关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大队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镇)要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督办曝光。冬防期间,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区消防大队要按照危险等级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2018年11月底前,文广、消防部门要按照危险等级提请政府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推动隐患整改。
(五)严格监管执法。区消防大队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要重点检查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要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严格责任追究,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镇)要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镇)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消防大队、区督办督查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各社区(镇)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4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邮箱:1664632250@qq.com,联系人:卢姣 电话:8676850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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