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平台公司:
《云岩区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云岩区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42号)《贵州省品牌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2017年贵阳市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切实开展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质量和品牌工作在我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突破,保持云岩区质量发展的科学性、先进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年度目标
(一)工作原则。全区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行动坚持统筹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夯实质量基础与质量品牌升级相结合,坚持立足年度与注重实效相结合。
(二)年度目标。针对产品质量薄弱行业,组织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大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2017年,全区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5.5%,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率不超过5%。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5%,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8%,基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大中型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质量达到98%以上。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达84分以上,继续保持全国测评城市中上水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通过凝聚各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全社会质量品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品牌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稳步提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提升区域质量理念
1.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完善大质量工作格局,根据贵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各项安排及要求,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质量示范点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质量满意度提升,纵深推进质量强市战区实施。2017年,鼎力协助贵阳市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持续优化“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简易注销机制,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营造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以质量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作用,推进质量素质教育,培育企业工匠,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企业质量文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旅游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教育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力量
1.深化品牌培育举措,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品牌建设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多层级的工作格局。推进省、市名牌培育评价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品牌参加全国性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强化品牌培育服务,以品牌建设为统领,把生产许可、计量、标准、地理标志、有机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各方面的职能优势有机整合,为企业开展“诊疗式”服务,加强过程追踪,加强品牌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云岩区整体品牌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2017年,我区将重点培育贵州省名牌2个、贵州省服务业名牌3个、贵阳市名牌2个;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5家、省长质量奖5家、中国质量奖4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水局、区科技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开展质量和品牌宣传行动。一是加强与各大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形式,多角度宽领域讲述质量故事,传播质量声音,树立贵阳质量形象。深入做好“百家品牌·百名工匠”系列宣传活动,向大众宣传质量和品牌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二是充分发挥“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质量活动宣传平台作用,宣传质量知识,引领消费者重质量、重品牌的消费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重视质量品牌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水局、区生态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标准建设,推动标准升级
1.拓展标准化服务领域。在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制造、现代物流、山地旅游、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服务质量提升。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1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培育标准“领跑者”。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生产、服务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自主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行业标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标准“领跑者”培育企业清单,遴选培育标准“领跑者”企业2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农水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公开的标准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督。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申报名牌或商标企业的产品今年要通过“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声明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行动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推行质量首负责任、首席质量官、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全面落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企业生产环境质量责任,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二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监测、控制和追溯能力。建立和完善家用电器、危险化学品、农资产品、婴童用品、食品药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广采用在线质量监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等信息化技术,提高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效果。三是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和优质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鼓励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主抓手,广泛开展QC小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质量风险分析与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提升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以食品药品、农产品、农资产品等重要消费品、危险品、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节能产品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为监管重要手段,用好分类监管、信用管理、质量约谈、综合整治等有效监管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质量管控能力。二是鼓励企业投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推行企业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三是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舆论关注焦点、产业发展重点,加强舆情监测及风险信息回应,加强信息通报,提升监管工作针对性,促进行业规范生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水局、区生态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执法打假属地责任,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在消费品领域,围绕“双打”行动的安排部署,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药品、重要消费品、汽车产品、絮用纤维制品、电梯及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开展执法打假工作,针对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的电商产品质量问题,深入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商执法专项行动。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打击转包挂靠,深入治理违法发包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办损害生态环境质量案件。在旅游服务领域,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水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加快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底全区产品、商品、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抽查不合格信息、企业质量违法信息全部纳入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供社会查询,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农水局、区生态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利用大数据建设提升质量
1.推进大数据关联企业管理质量提升。根据省、市局相关要求,帮扶大数据关联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工作,培育一批大数据关联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2.大力推进“质量云”平台建设。依托“云上贵州·贵阳平台”,用好“质量云”平台。完善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认证认可证后监管系统、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平台、生态环境质量大数据平台、大健康云平台、贵阳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信息资源的“条块链接”,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率,促进质量信息服务向综合、立体的服务转变,塑造质量大数据应用品牌。(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逐项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考核,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请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区质量强区办。
附件:1.2017年度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培育名单(4家)
2.2017年度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培育名单(5家);
3.2017年度市长质量奖培育名单(5家);
4.2017年度贵州省名牌产品培育名单(2家);
5.2017年度贵州省服务业名牌培育名单(3家);
6.2017年度贵阳市名牌培育名单(2家);
7.贵州省标准领跑者企业名单(2家)。
附件1
2017年度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4家) 1.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3.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2017年度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5家)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5.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3
2017年度市长质量奖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市长质量奖(5家)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贵州乡下妹食品有限公司;
3.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5.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4
2017年度贵州省名牌产品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贵州省名牌产品(2个)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5
2017年度贵州省服务业名牌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贵州省服务业名牌
(3家) 1.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贵州天怡大酒店有限公司;
3.贵州侗家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6
2017年度贵阳市名牌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市名牌(2家) 1.贵州汇林降解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2.贵州乡下妹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7
贵州省标准领跑者企业名单
序号 项目 目标
1 贵州省标准领跑者 1.贵州轮胎厂;
2.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13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710/t20171023_82679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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