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7〕50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云岩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7日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云岩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7日        

云岩区2017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开展好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聚焦改革发展、责任落实、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1761—2017630日。

(二)范围:在全区范围、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云岩区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昌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家龙(区安监局局长)

雯(团区委书记)

周倚薇(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丽萍(区妇联副主席)

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家龙同志兼任,区安监局副局长罗永华任副主任,负责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及协调工作。

五、全区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内容

(一)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1. “安全生产月启动及首日活动

1)组委会定于526日在未来方舟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动员会。(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2)由区政府领导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对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2. 媒体宣传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区有关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及时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突出报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曝光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隐患及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等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

3. 氛围营造

1)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横幅(68日前悬挂完毕),并在户外LED宣传屏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各社区、黔灵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在辖区建筑工地及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喷绘、标语横幅(68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3各社区(镇)所在地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在地,悬挂宣传喷绘、横幅、标语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居委会和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悬挂和布置工作68日前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黔灵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4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设施、设备、部位和生产经营场所,要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68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区安监、公安、工信、交通、住建、教育、市场监管局、商务、旅游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各级安全监管干部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安监、教育、公安、消防、交通管理、妇联、工会、各社区(镇)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针对主城区内人员聚集场所较多、商业活动频繁的特点,要制作有特色的宣传道具进行宣教,普及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交管云岩分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各社区(镇)等部门)

(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竞赛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办、区总工会结合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区安委办)

(五)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616日(星期五)上午900,全区举行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会场设置在黔灵公园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作为云岩区宣传点,参加宣传咨询的单位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区政府、区安委办)

2.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由区有关领导参加相关宣传点活动,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安全技术、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宣传。采取向群众发放具有行业安全生产特色的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现场解答、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3.参加单位:黔灵镇、市西社区、中环社区、威清社区、中华社区、头桥社区、三桥社区、北京路社区、区总工会、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农水局、区教育局、区国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文明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或其他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事故。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举办警示教育展、谈心对话、事故反思讨论等形式,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要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政府、区安委办、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人员聚集场所、校园、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汛期、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做好政府、企业预案衔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八)开展全区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或通过“1235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并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进行核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区安委办、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九)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活动开展,向企业职工深入阐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相关企业)

六、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市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61日至11月底期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等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通过暗查暗访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期间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曝光和宣传报道。

(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题行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攻坚战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路段、公路隧道、临崖临水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和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行动,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打非治违宣传声势。(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督促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生产安全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对我区重点工程、重要工地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着重对深基坑、高边坡、隧道、涵洞等施工现场预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的措施和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施工弃土导致泥石流、滑坡等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和治理;对建筑工地运输、挖掘、推土、装载、水泥泵等车辆、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无证、无施工许可和违法分包、转包、挂牌等行为进行检查;对生活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曝光。(责任单位: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

全区各社区(镇)、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基层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活动,积极邀请主流媒体记者、摄制组随队采访报道。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资金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区组委会安排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配合等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社区(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紧密联系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的新内容,开创新方式,开辟新渠道,扩大宣传教育面,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掌握相关动态,发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区各有关部门、社区(镇)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不得少于3条;在201769日前将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628日前将工作总结的正式文本和电子版、图片资料等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瀚升;电话:86679102;电子箱:1147209826@qq.com

(四)加强督查和考核。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社区(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我区将对2017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707/t20170712_82679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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