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云岩区开展第九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云岩区开展第九个“防灾减灾日”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减灾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7〕1号)文件精神,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组织开展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防灾减灾宣传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佘念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凌军、区民政局局长曾佳俐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应急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生态文明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红十字会、团区委、区消防大队及各社区服务中心和黔灵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系列活动
(一)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宣传周期间、有条件的区减灾委员单位在本单位办公大楼或醒目位置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责任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区防灾减灾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云岩广场举行集中宣传。涉及的区直单位为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生态文明局、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大队、中环社区服务中心、延中社区服务中心、普陀社区服务中心,区应急办负责现场指导和督查,宣传活动的内容根据各部门的业务有所侧重。有关展板、音像和宣传资料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安排准备。活动现场安全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三)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社区(镇)要在当地人群相对密集的场所或街道,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镇)和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和本系统领域特点,针对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通过张贴海报、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开通官方网站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场馆体验等多种宣传形式,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全体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各类灾害紧急避险技能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基本技能。同时,各社区(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积极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镇)
(四)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有关教育场馆(所)的教育警示作用,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在有关科普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开辟防灾减灾专区、印发科普读物,引领、指导社会公众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公众体验活动。拥有和管辖宣传教育基地的单位,要主动联系和对接单位所在地的中、小学校,适时组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避险技能的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红十字会)
(五)在应急管理网开设防灾减灾宣传专栏,宣传相关防灾减灾知识。(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三、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社区(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梳理本单位内部、本辖区、本系统存在灾害风险隐患,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频发易发灾害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危房、火车站、建筑工地、地下管网、地下车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区农水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人防办、各社区、镇)
四、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社区(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楼房垮塌等事故,组织本机关、直属单位,以及所在社区、联合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居民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演练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联合单位所在辖区社区居民、厂矿企业职工等广泛参与预案演练,有效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镇)
五、做好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日活动、及社区(镇)各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新闻媒体之间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社区服务中心及黔灵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2017年5月9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宣传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四)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作好当前防灾备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措施,切实推动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此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区民政局(联系人:郭明星;联系电话:86870117)。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707/t20170712_82679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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