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7〕14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批复小微企业创业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批复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区示范工作目标的通知》(财建〔2016309号)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若干政策意见》(筑府办发〔201651号)等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两创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满足项目申报条件,区政府决定成立云岩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长:林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炜锋(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桂均(区政府副区长)

员:张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于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杰(区工信局局长

高佐涛(区发改局局长)

吴坤玲(区财政局局长)

云(区审计局局长)

关(区科技局局长)

李德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青(区农水局局长)

静(区文广局局长)

鲍忠仁(区统计局负责人)

董学民(区住建局副局长)

余建刚(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荔枝(区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杰兼任,负责工作的召集及其它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区工信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区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分头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负责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两创示范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三)区科技局:牵头负责三年示范期内创新示范目标落实,负责推动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大赛等工作。

(四)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推动三年示范期内商贸集聚区建设和贸易便利化等工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三年示范期内各项商事制度改革目标落实工作。

(六)区人社局:牵头负责三年示范期内小微企业新增就业目标落实工作。

(七)区统计局:负责全区两创示范统计监测系统建立,收集、汇总两创示范各项数据信息等工作。

(八)区审计局:负责全区两创示范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作。

(九)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并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两创示范各项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两创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亮点、成效信息。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703/t20170322_82679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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