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7年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岩区2017年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云岩区2017年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人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在我区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7〕5号)及2017年1月11日贵阳市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我区传播和流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人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石洋(区政府副区长)
刘桂均(区政府副区长)
何辉(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张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邬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昌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于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华和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张凤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温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德年(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笑雪(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张小华(区城管局局长)
李青(区农水局局长)
胡芊(区信访局局长)
李荔枝(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文泉(区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黔灵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各工作组成员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从区有关部门和社区(镇)抽调,具体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华
副组长:邬江、李昌盛、张凤霞、朱文泉
职责:责任对全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负责信息报送审核把关和综合性文稿草拟;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区人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医疗救治组
组长:张凤霞
副组长:张江萍、姜欣、古园、罗远忠、杨永杰
职责:负责协调各有关医疗机构对人禽流感患者进行积极救治,并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负责组织专家开展不明原因肺炎会诊;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培训。
成员单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局、区相关医院
(三)疫情防控组
组长:张凤霞副组长:温建
职责:负责协调指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重症肺炎病例、人禽流感病例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组织专家释疑及解答疫情及防控策略;及时开展人禽流感科普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负责联系省、市传染病防控专家进行指导。
成员单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疾控中心
(四)市场监管与活禽监测组
组长:李昌盛、王于恒、李德年、李青
副组长:李荔枝、冉光选、温建、杨险峰、刘钟
职责:负责依法对活禽经营户工商营业登记、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依法严厉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对白条禽经营户经营的白条禽产品进行执法检查,对存放和销售已过期和变质变味白条禽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依法对占道经营贩卖活禽及白条禽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收沿街销售活禽行为。
成员单位: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区公安分局
(五)舆情引导组
组长:徐阳泽
副组长:李洪山、胡芊、刘钟、朱文泉
职责: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监控疫情期间媒体和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维稳办、区信访局
(六)信访维稳组
组长:李洪山、胡芊
副组长:刘钟
职责:负责做好疫情对信访维稳形势影响的研判,督促做好各社区(镇)的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生活正常有序。
(七)督导检查组
组长:华和军
副组长:李笑雪
职责:负责对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成员单位:区监察局、区督办督查局
二、明确职责、综合防治
(一)卫计行政部门
1.负责领导辖区内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组织检查督导,发现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2.组织制定本地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实施方案,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4.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按甲类传染病管理规定,做好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管理,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估;对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参与疑似病例的核实诊断工作,为疑似病例会诊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三)各类医疗机构
1.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计委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提高对人禽流感病例的诊断、鉴别和治疗能力,规范疫情报告流程。必要时启动不明原因肺炎零报、日报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国卫办医发〔2014〕6号)。
3.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工作。
4.作好相应防护物资、药品、消毒器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消毒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样本的收集。
(四)卫生监督机构
1. 负责监督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
2. 负责监督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五)农水部门
负责疫区内禽类交易市场的关闭及复市。
(六)市场监管、商务部门
1. 严密监控疫情动向,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活禽市场的巡查,一旦在周边地区发现疫情,立即报告,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排查疫情隐患。严防疫情扩散,严防感染到人。
2.对全区所有农贸市场的禽类产品进行索证索票检查。要求所有农贸市场必须建立健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公示禽类产品产地、来源、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内容。严格检查禽类产品查验检疫证明及商品来源凭证,对上市禽畜及产品的进货渠道、品种、检疫情况、销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未经检疫,无合法来源标识和来自疫区的禽畜及其产品(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产品及其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禽类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把好进货关,凡发现非法经营防疫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以及以防疫产品的名义做虚假宣传的,依法严厉查处。
4.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卫生、农业检疫部门对场内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辖区内活禽及其产品市场交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行每日一报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及时妥善处置。
5. 加强对全区餐饮单位采购活禽、禽类原料的索证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禽类食品必须煮熟煮透,做好活禽宰杀间的清洗消毒工作。
6. 加强治疗人禽流感类药品、防护医疗用品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区各相关部门和社区(镇)要切实按照“迅速科学、救治第一、排查彻底、措施到位”的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卫计、农水、市场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各尽其责,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了解禽流感疫情。一方面设置卡点,确保对外源性禽类及禽类产品的安全卫生;另一方面,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及对经营户的培训宣传、个人防护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市场方规范建立经营台账,从源头进行防控。同时掌握发展动态,做到主动联系、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建立有效的联防联动机制。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配合省、市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禽流感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意识;加强媒体沟通,正面引导舆论,防止发生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五、规范制度、信息畅通
疫情防控期间,卫计、农水、市场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工作动态即日起每日两报,早上9:00及下午16:00。每次报送均以邮件形式报至指定邮箱,然后电话回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并针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作组的情况反馈,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应急和其他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各工作组要加强联系沟通,各司其职、共同协商、形成合力,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切实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有效办法。联络员:闵莹;联系电话:86679260;邮箱地址:yyqwsjjk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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