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常青路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常青路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春风”行动工作部署,为解决常青路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脏、乱、差问题,向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将对常青路周边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云岩区常青路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发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小华(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德年(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局长)
闫永宁(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区市政所所长)
朱 未(区城管局副局长)
刘年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康(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副局长)
林钟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胡俊华(区环卫站站长)
胡敬方(金狮社区党委书记)
李 磊(金狮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袁 锋(京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未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工作职责
(一)集中整治常青路周边各类占道经营的游摊、零摊、早餐车等。与沿街经营户和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经营户、单位认真落实好门前三包职责。制止沿街商家噪音扰民。严禁门面延伸占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临时张贴喷绘、纸张、布幅等广告。制止违规发放、张贴野广告、小名片等行为。
责任单位:金狮社区
配合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二)加大常青路周边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除积存垃圾;定期清洗果皮箱、垃圾收集间,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京筑公司、金狮社区
配合单位:区环卫站
(三)加强对占道停车、车身污浊的管控和查处力度,做好常青路周边车辆疏导工作,由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协调运管部门联合,整治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云岩分局
(四)在人行道两侧修建绿化带、花台,防止占道经营者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区生态文明局
(五)对人行道两侧设置障碍球,防止车辆占道停放。
责任单位:区市政所
(六)对大营坡农贸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对无照经营的进行法律告诫和处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对在整治工作中故意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八)加强常青路门头整治工作,加强沿街店铺形象管理,确保门头牌匾设置外观统一,门面容貌保持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6年9月8日—9月14日)
广泛开展常青路周边各类违章经营户、违法行为当事人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告诫。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9月15日—9月30日)
由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一是由金狮社区安排5人和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安排5人对常青路周边的市容环境情况进行先期劝退工作(时间9月1日—9月12日)。二是由金狮社区安排10人、保安30人、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20人、交警5人、公安2人、运管5人、市场监管局2人、区市政设施管理所1人、京筑公司人对常青路周边的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0月1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将路段和区域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实行长效管理。由区城管大队协助加强常青路值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常青路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适时、快速地组织集中行动,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
(二)端正态度,文明执法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整治行动中要端正执法态度,讲究方式、方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现象发生。
(三)形成活力,齐抓共管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预测、分析,并畅通信息渠道,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同时,要加大常青路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共同关心维护常青路环境秩序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11/t20161108_8267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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