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6〕20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云岩区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云岩区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

云岩区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传达文明祭祀理念,营造绿色生态,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有效防止森林火宅,保护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云岩区将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二、活动时间

2015320日—2015415

三、活动地点

1、云岩区周家山、思亲园等各主要公墓

2、云岩区各主要林区(坟区)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云岩区文明办

 云岩区直属机关党委

 云岩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云岩区民政局  

云岩区教育局

云岩区城管局

共青团云岩区委

云岩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岩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承办单位:云岩区森林公安派出所

          云岩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云岩区各有林社区、镇

五、主要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016320日—2016415日)在全区有林社区(镇)、学校、主要公墓、林区入口、林区卡点张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及“禁火令”,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在各大林区(坟区)、林区入口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标语;在各林区入口、森林防火卡点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群众采用送花、植树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二)“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鲜花换取香蜡纸烛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01642日—201644日)组织各有林区社区(镇)在全区各公墓、坟区、林区、森林防火卡点处设立香蜡纸烛换鲜花志愿服务点,组织党员干部及单位职工、志愿者开展免费发放鲜花志愿服务活动。

(三)“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巡查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016320日—2016415日)组织区森防办、各有林社区(镇)、各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加强巡山设卡工作,严管火源,宣传文明祭祀理念,严格控制香蜡纸烛进入林区,真正做到卡点有人守、路上有人巡、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盯、起火有人扑、玩火有人管。

(四)“绿色清明·文明祭祀”网上祭扫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016320日—2016415日)在云岩区重要公墓网站上设立祭祀板块,宣传和引导市民通过上网、用虚拟献花、献歌、点烛等祭祀仪式开展祭祀。

六、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

(一)区文明办(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积极配合,搞好“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公益广告投放工作;协调区内各相关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区直属机关党委:向区直部门党员志愿者发放“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组织10名党员志愿者于42日在周家山公墓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

(三)区生态文明建设局:总体负责云岩区2016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工作;筹集一定数量鲜花,并协调各有林社区、镇在全区主要公墓、林区(坟区)卡点进行发放祭祀鲜花,换取香蜡纸烛志愿服务活动;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加强对卡点的巡防和检查工作,查处林区、墓地的违规用火行为。

(四)区民政局(区殡改办):协调在云岩区重要公墓网站上设立祭祀板块,宣传和引导市民通过上网、用虚拟献花、献歌、点烛等祭祀仪式开展祭祀;将现有公墓网站目录及网址提供给新闻媒体;组织公墓开展引导、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志愿活动;协调周家山公墓安排2名志愿者(系绿丝带标识)协助区直部门志愿服务队向市民免费发放鲜花。

(五)区教育局:在全区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LED显示屏播放“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和“禁火令”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全区中小学张贴“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和“禁火令”;向学生发放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用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六)区城管局:协调户外LED屏播放宣传视频短片。

(七)共青团云岩区委:向全区广大青年志愿者发放“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组织志愿者于201642日到周家山公墓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

(七)各有林社区(镇):在各自辖区内的公墓、林区(坟区)开展鲜花换取香蜡纸烛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巡山设卡,对进山、进林区人员、车辆进行详细登记,严管火源、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服从指挥,统一协调,各尽所能,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进入角色,加强宣传;加强与报刊杂志等多媒体协作,做好“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活动要以“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努力为祭祀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要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免费发放祭祀鲜花,严禁借机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将“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不注重工作实效现象的发生;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次志愿服务活动,32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区生态局, 46日前报送阶段性材料(活动情况、具体做法、优秀志愿者等),416日前报送总结性材料(活动总体情况、问题及建议、优秀志愿者等)。同时及时收集、上报活动照片、视频和相关资料,活动结束后3日内报区生态文明局。

联系人:熊小利   电话及传真:86652010

  箱:827224992@qq.com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日印发

共印125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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