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46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区发改局拟制的《云岩区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云岩区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本着既要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的原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4家部委《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精神和《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灯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发〔2014〕4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名称云岩区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
二、 活动时间全国节能宣传周:2014年6月8日至14日。全国低碳日:2014年6月8日。
三、 活动主题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四、 活动内容 6月8日至14日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社区张贴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灯推广等,集中宣传节能低碳,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
五、 活动要求(一)区直各相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和具体业务,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到节能宣传周期间“天天有活动,日日有宣传”。(二)各片区经济发展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要以宣传横幅、展板、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好宣传活动。(三)区委宣传部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形式集中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四)浙江阳光等公司作为国家发改委节能灯推广中标企业,区发改局要积极指导企业配合区直各部门、各片区经济发展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掀起节能灯推广高潮,确保我区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合法有序、超额完成,区发改局、财政局将在2012年推广经费基础上,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合理分配2014年推广经费。公司联系人:尹处权(浙江阳光公司节能灯推广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8085034843 。(五)活动结束后区直各部门、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盖章,含电子档)附开展活动的照片电子档不少于5张报区节能减排办。(地址:区政府B305室,联系人:王宏振,联系电话:6679093、18302636867),。六、 职责分工(一)区发改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做好我区2014年节能宣传同组强协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二)区教育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中,突出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在各类学校围绕2014年主题,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等的绿色生活理念。(三)区科技和工信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在企业中宣传有关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低碳的公益短信;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生活。(四)区生态文明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减排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五)区住建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和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成效,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的法律法规、理念等宣传活动。(六)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加强绿色商场、饭店、酒店建设,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深入开展交流活动,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和销售;深入宣传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七)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形式集中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八)区总工会:围绕主题,加强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低碳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九)团区委: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知识。运用互联网、手机、动漫等青少年喜爱的手段和载体,扩大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宣传力度。创作儿歌、童谣、动漫等艺术作品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知识。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低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组织节能税收支持等相关宣传工作。(十一)区农水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积极推广农用节能设备和农村农业领域节能工作。(十二)区质监局: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做好重点企业的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等推广宣传工作。(十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做好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灯推广等宣传工作。(十四)各社区服务中心及片区经济发展中心、黔灵镇:结合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及评价考核办法,负责辖区社区居民的节能灯推广等宣传工作,确保任务完成的同时,提高居民节能减排意识,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生活方式。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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