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4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由区国土分局拟制的《云岩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云岩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岩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破坏、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二、全区地质灾害现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我区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情况及各社区(镇)组织排查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减情况,经排查,全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处,其中滑坡6处、崩塌7处、共危及195户615人及道路行人威胁财产2068万元。
三、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分布范围(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黔灵镇、金鸭、金关社区,容易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栖霞社区,因原工程建设引发不稳定性。(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北京路社区,因附近施工引发山体不稳定性。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防治责任各社区(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要针对干部调整变动多的情况,及时调整明确责任人,确保防治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认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任务。区督办督查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群测群防,加强预警工作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企业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工作,继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更新区、社区(镇)、村、组(点)四级监测预警网络体系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要采取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危险警示标牌、临灾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等工作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撤离快速、有效。(三)严密防范,加强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社区(镇)要严格遵守汛期24小时值班与灾险情速报制度,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量变化,尤其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发生短时集中降雨的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定期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做到辖区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制定防灾预案和落实各项防治工作措施。(四)强化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越来越频繁,干旱、凝冻、暴雨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呈现出局地性、突发性、短历时等特征,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各社区(镇)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为有效防御地质灾害提供保障,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以及在主汛期前开展完成区、社区(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险的科学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五)加强监管,预防工程性地质灾害在建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并积极预防和治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各社区(镇)要切实抓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农民建房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对矿山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督促其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有效防止因采矿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六)防患未然,加强地灾综合治理各社区(镇)要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并结合区级专项资金、各部门资金、村民自筹资金等,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全力推进我区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搬迁工作。已通过省、市级财政立项补助的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涉及的有关社区(镇)要加强治理监管力度,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时竣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尽快组织资料于2014年10月底以前申请区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竣工验收与决算审计。(七)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今年创建,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各社区(镇)、区相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十有县”建设标准,统筹安排、及时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责任制度》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互通,形成防灾合力和统一的防灾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各行政辖区、公路、旅游景区、学校、矿山企业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整体工作效率,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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