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44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 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云岩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云岩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4〕12号)和《贵阳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全区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以月促年”作用,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预防为主,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四、组织机构为加强此项工作的协调指挥力度,决定成立云岩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黔灵镇党委书记)成 员:邬 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阳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徐桂红(区总工会副主席)申 雯(团区委副书记)罗丽萍(区妇联副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吴继红同志兼任,负责我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及协调工作。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一)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1.“安全生产月”启动及首日活动。2014年5月31日晚各部门自行组织收看,市电视台播放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贵阳市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讲话(或专题访谈)专题节目。 2.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时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曝光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事故及隐患等内容。利用手机信息报、手机短信、政务微博每天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警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在全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并在户外LED宣传屏上播报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4.在全区建筑工地及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喷绘、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5.各社区(镇)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在地,悬挂宣传喷绘、横幅、标语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居(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悬挂和布置工作5月30日前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6.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设施、设备、部位和生产经营场所,要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5月30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组织各社区(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区安委办牵头,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相关部门配合)(三)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地点:云岩广场 3.参加单位:黔灵镇、市西社区、北京社区、中环社区、威清社区、中华社区、普陀社区、延中社区、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教育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 4.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安全技术、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宣传。采取向群众发放具有行业安全生产特色的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现场解答、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知识。 5.工作要求:各参加单位人数为2人,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展示板,张贴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挂图,采取发放资料、宣传咨询、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等宣教活动;区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其它社区自行设立宣传点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我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发生在身边或其他地区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事故。采取展出事故图片、观看《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组织2012年—2014年度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教育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事故原因分析、讨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意识的增强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教育”。(责任单位:区安委办)(五)事故应急预案演习活动结合我区实际,以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及汛期、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应急救援意识,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建筑工地深基坑中毒窒息或高坠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演习(由区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灭演习(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校园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区教育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5.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抢险救援演习(区安监局牵头组织); 6. 各社区(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本地、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事故应急预案的救援演习(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有关行业部门及企业负责)。(六)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各社区(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活动。组织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在市安监局网站下载《2014年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分别存企业、区安监局、市安委办,并督促企业履行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七)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1. 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区安委办要督促已获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命名单位,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督促2014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做到申报数达到年总数的30%以上。对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培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区安委办牵头,相关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配合) 2.宣传培训。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进”工作、“走向城市之路”法制宣传活动和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等的专题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行业部门、社区(镇)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同时,按照市安监局印发的《2014年贵阳市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筑安监发﹝2014﹞16号)要求,组织辖区内高危行业、工商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区安委办牵头,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配合)六、“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内容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市组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2014年,贵阳市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围绕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和暗查暗访工作的要求,今年在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重在查隐患、打非法、治违规、促整改、见实效。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有关工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抓住重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专题行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一)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题行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分别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以“两客一危”(三类以上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运输企业和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以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路段、公路隧道、县乡公路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为关键环节,对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严格执法,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打非治违”宣传声势。(由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题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暗查暗访,严厉查处、重点曝光以下列行为和典型案例:未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无证、到期未换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无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剧毒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对我区重点工程、重要工地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着重对深基坑、高边坡、隧道、涵洞等施工现场预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的措施和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施工弃土导致泥石流、滑坡等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和治理;对建筑工地运输、挖掘、推土、装载、水泥泵等车辆、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无证、无施工许可和违法分包、转包、挂牌等行为进行检查;对生活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曝光。(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七、因地制宜,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水平各社区(镇)、有关工作部门和行业、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并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新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通过宣讲报告会、参观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等形式,强化广大群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八、工作职责各社区(镇)、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按照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隆重、务实、有序、成功。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各社区(镇):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所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区安排部署的活动,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气围。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二)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三)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在全区应急科普宣教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终端设备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四)区安监局:承担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五)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参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活动,组织观看有关宣传教育电影、光碟等,负责牵头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六)团区委:负责组织基层共青团组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七)区妇联:负责组织基层妇女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八)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类安全宣传标语、喷绘宣传画等宣传广告悬挂工作。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九)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物上悬挂标语、喷绘宣传画,营造宣传氛围。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十)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校园等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十一)区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危险化学品、校园、建筑、道路交通等应急救援演练;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资金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总结。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实时进行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掌握活动相关动态,发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加以推广。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不得少于10条,向市安全生产信息网报送并被采用或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活动信息不得少于4条;各社区(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企业要分别在2014年5月28日前、7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的正式文本和电子版及有关资料、光碟、照片等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79114,电子邮箱:625448325@qq.com)。(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社区(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我区将按照《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筑安办﹝2013﹞51号),对2014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附件:贵阳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贵阳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安全发展。 2.坚守“红线”,从严执法。 3.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4.排除隐患,防范事故。 5.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7.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8.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9.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10.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事故发生。 11.继续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2.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1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4.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5.广泛深入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16.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7.科技兴安,安全发展。 18.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9.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0.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1.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22.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3.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24.愚者用流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25.一时疏忽酿事故,痛苦一生悔终身。 26.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27.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28.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9.事故缘于防而不实,不是防不胜防。 30.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31.“反三违”、保安全。 32.以人为本,建设平安贵阳。 3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4.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员工。 35.要我安全是爱护,我要安全是觉悟。 36.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7.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8.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39.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40.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41.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42.为我市打造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39.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