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29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4〕29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

云府办发〔2014〕29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水土

保持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黔水保〔2012〕27号)及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筑水保〔2013〕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岩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石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邬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成员:张小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邵常水(区生态文明局副局长)

何丽丹(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周文(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冀(区住建局副局长)

程春燕(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建华(区农水局副科级干部)

王宏振(区发改局监察大队队长)

吕武(区农水局水利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建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吕武同志兼任。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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