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29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水土
保持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黔水保〔2012〕27号)及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筑水保〔2013〕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岩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石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邬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成员:张小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邵常水(区生态文明局副局长)
何丽丹(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周文(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冀(区住建局副局长)
程春燕(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建华(区农水局副科级干部)
王宏振(区发改局监察大队队长)
吕武(区农水局水利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建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吕武同志兼任。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97.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