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云岩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结合我区实际拟制的《2014年云岩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2014年云岩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国家防总及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防汛办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区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工作安排。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筑汛旱字〔2014〕7号)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旱部署,争主动,对我区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辖区内重点部位的雨水、山洪检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水库,山塘、河道、防洪排涝工程、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垃圾填埋场、山洪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学校和重要工矿等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
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一)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贵州省防洪条例》的规定,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综合协调、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应急管理机制,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乡镇防汛抗旱组织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建立健全乡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作为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列入工作日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各涉农社区(镇)要正式行文成立镇级、村级防汛抗旱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成立防汛抗旱管理中心),并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抗旱责任和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三)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作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来抓,并把完善水旱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重要防洪城镇、重点部位,及水库在建工程、重要工矿企业是落实防汛责任制的重点,要强化领导,逐项落实行政领导责任人、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要设施要签订防洪保安责任书。
(四)抓好城市(镇)防洪排涝工作。依据城市(镇)建设发展变化,修订完善城市(镇)防洪预案,落实防洪排涝设施设备,及时维护改造城市(镇)排水系统,切实提高城市(镇)防洪排涝能力。要依法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健全城市洪水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灾害性信息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广泛开展城市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努力减少城市洪灾损失,同时要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尤其是对一些碍洪建筑物、构筑物,要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五)防汛责任人特别是新上任的行政责任人要尽快熟悉应急预案,要深入第一线,对防汛抗旱重要工程和重点地段进行督促检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按照省、市防汛办要求,教育部门要在汛期拟定防汛防洪预案,加强中小学校安全检查,严防防汛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落实防洪预案,加强物资储备
(一)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继续编制和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等,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以及城镇抗旱预案。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和要求,抓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合理调配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备齐备足所需物资。要将抢险物资提前运抵现场,以便应急之需。对已储备物资,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接通知于2014年5月1日前,按要求如数准备就绪(备检查),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区防汛办地址:黄山冲路167号(黔灵镇二楼);联系电话:8351036。
四、全力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治责任人制度,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社区服务中心、镇、村、户,对易滑坡有征兆的危险地区,要制订、完善、落实、防御预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采取“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落实汛期监测,临灾预报人员转移路线。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多发区,要安排和督促有关部门反复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强化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抗旱应急值守制度。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有关规定和分工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一旦有灾情发生,能够组织有序,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组织和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水旱灾害的临测预警和处置工作,确保防洪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做好抗旱工作,确保我区用水
(一)加强《贵州省抗旱办法》的实施和宣传。《贵州省抗旱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加强《贵州省抗旱办法》的宣传力度,并对《贵州省抗旱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我区抗旱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要按照“三先三后”(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
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抗旱规划工作大纲”(区防汛办提供)编制“抗旱”预案。同时防汛成员单位在抓防汛工作时,也必须抓好抗旱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做好抗旱预案工作。对易旱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抗旱预案,落实抗旱措施。二是要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力度。有水源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和除险加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配置。要按照“三先三后” (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突出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最大限度地解决城镇供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矛盾。四是要切实加强城镇抗旱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供水,限制用水等措施划定城镇供水水源区,做好应急水源调度,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附件:云岩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云岩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办: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区域救援等工作。发生特大洪灾和旱灾时,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应急处置。
区督办督查局: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领导关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完成情况。
区发改局:负责防洪抗旱工程的立项、审批。
区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担负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机要局:负责汛期有关的紧急通知、文件及命令的传达。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建筑工程安全度汛的行业管理工作;修复管辖范围内的水毁工程。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内河道、下水道和低洼易淹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和市政设施的水毁抢修工作。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做好防汛木材的储备工作,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矿企业及商场市场做好防洪抗旱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规划分局:按照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负责协调防洪范围内建筑物和防洪设施的审批。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偷盗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作好防洪治安保卫和抢险救灾工作。
区教育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区人防办:负责在发生突然洪暴雨或特大洪水时的紧急报警,并负责人防工程的防汛抢险。
区工商局:强化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市场交易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民政局:负责安排、设置避难场所,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灾情,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农水局:及时掌握和提供农业、蔬菜遭受洪涝、干旱灾害情况,并组织灾后农业、蔬菜生产自救工作,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行业管理,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库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负责本辖区的防洪、抗洪、排涝的组织领导工作。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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