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2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岩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4〕2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岩区劳动
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鉴于原云岩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

云府办发〔2014〕2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岩区劳动

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鉴于原云岩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区劳模管理工作的领导,对云岩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调整如下:

组长:石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佘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方超(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邬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古嘉扬(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萍(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郑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桂立安(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办公室主任)

张德萍(区政府正科级督学、区教育局副书记)

张小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守慧(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余建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留东(区民政局纪委书记)

周倚薇(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周倚薇兼任。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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