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2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动物产品安全事故,促进公共卫生安全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动物产品安全事故,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动物产品安全事故,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0日

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是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机制改革的又一个“创新年”,凝心聚力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在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坚持“预防为主”不动摇的方针政策上,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动物产品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根据《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工作意见》精神,现就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安排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正值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形势异常严峻,各责任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春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春防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今年我区春防工作总体要求,加大组织和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做到春防工作早安排、早落实。

(一)加强免疫和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014年要确保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集中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对新城疫要做到全面免疫,对狂犬病、炭疽等疫病要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同时加强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区农水局要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补免,保证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二)加强物资、疫苗接收和保存登记,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管理,做好疫苗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工作,确保疫苗质量。建立动物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疫苗来源和免疫人员,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强化动物疫情报告

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切实做到群防群控。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依法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加强畜禽标识管理,逐步建立追溯体系

动物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全程监管系统和动物产品标识追溯系统的建设是近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工作。区农水局要做好动物标识识读器使用培训工作,狠抓耳标佩戴工作,督促村级防疫员履行耳标佩戴工作职责,切实提高耳标牲畜耳标佩戴率。指导各村防疫员进行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全追溯体系相关制度和规范,逐步完善信息采集和管理。

(五)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指导意见》明确村防疫员工作职责,吸纳村防疫员为协检员,建立健全协检员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提高协检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行村协检员“初检”的产地检疫工作模式。

(六)加强疫情处置

区农水局要制定完善应急体质和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应急贮备制度、免疫反应死亡补偿和强制扑杀补助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迅速扑灭,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要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成立督查小组

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扩散.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技术指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石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刘玲(区农水局副局长)

王桂红(督办督察局副局长)

成员:卢桂明(区疾控中心主任)

王玉苹(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阮薇洁(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高飞(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杨仲奇(区卫检所所长工作人员)

曹佳(区卫检所工作人员)

杨俊芳(区卫检所工作人员)

毛远桃(区卫检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玲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负责总体工作部署及安排;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成员负责组织执行有关督察监管工作的开展,并承担相关技术服务指导。

(二)建立责任制

各责任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高度,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纳入当前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免疫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事,构建“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管理体系。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四、时间安排和防疫物资发放

今年春防工作,从2014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春防工作开始后一周内到区农水局实验室(东山扶风路实验三中正对面)领取疫苗、免疫标识和消毒药品。春防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春防工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总报云岩区农业水利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851—8351130)。

附:云岩区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及采样任务分配表

附件:

云岩区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及

采样任务分配表

单位:头:羽份

病名

口蹄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

新城疫

猪瘟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单位

血清学

病原学

血清学

病原学

血清学

病原学

血清学

病原学

血清学

病原学

黔灵镇

130

20

160

100

100

50

100

20

100

20

金关

40

2

40

20

10

10

10

10

金惠

90

4

140

60

70

30

60

5

60

10

金鸭

40

4

40

20

20

10

10

5

10

合计

300

30

380

200

200

100

180

30

180

30

备注:上、下半年各完成任务量的50%,上半年于5月中旬前完成,下半年于11月中旬前完成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1日印发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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