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1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4〕15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治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金钟河河

    云府办发〔2014〕15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金钟河河道治理任务圆满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石 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邬 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成 员:李笑雪(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局长)

    彭 华(区住建局局长)

    杨 镕(区国土分局局长)

    郭全明(区发改局局长)

    胡元慧(区审计局局长)

    黄建华(区农水局副科级干部)

    杨志刚(金关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马鹏程(蔡关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家琪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督促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

    (二)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规范做好我区河道治理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三)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指导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有关的立项验收工作。

    (四)区住建局:负责协调、指导河道治理工程的招投标、监理工作。

    (五)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指导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中涉及拆除建筑物的工作。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做好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中涉及征地的工作。

    (七)区审计局:负责做好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审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区监察局:负责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中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及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九)金关社区、蔡关社区:负责施工期间涉及村民耕地征占、施工材料、河道清淤运输车辆进出等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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