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4〕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4〕3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拟制的《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

    云府办发〔2014〕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公安消防大队拟制的《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汲取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云岩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2013年12月25日市消防支队与区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浣纱路1号财富公寓商住楼进行了专项检查。结合此次检查情况,为切实消除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整治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为突破口,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部位,确保市西商业街冬季防火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云岩区财富公寓商住楼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董亚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黔灵镇党委书记)

    成 员: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龙 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彭 华(区住建局局长)

    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 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局长)

    陈 焰(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蒋 杰(市西工商分局局长)

    归莉杰(市西社区党委书记)

    陈 海(市西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归莉杰、陈焰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以及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统计。

    三、财富公馆大厦规划审批使用性质

    位于市西路口的财富公馆大厦(市西商务公寓)规划审批使用性质是商业住宅楼,地上3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98.3米,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负2层为车库,地下1层至地下5层(含5层)为商场,地上6层以上为住宅,每层12套房,共计312套住房。

    四、财富公馆大厦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一)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造成先天隐患

    一是由于历史原因,规划审批的地下2层车库改为小商品批发市场,造成安全出口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商场内人员无法疏散,极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二是6至31层部分住宅产权持有人(即业主),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其中9套改为办公用房,6套改为美发培训机构,70套改为库房,库房内堆放了大量易燃、可燃物。

    (二)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

    建筑外墙设置4块大型户外广告牌,完全遮挡建筑自然排烟口。

    五、违法责任主体

    (一)根据《贵阳市城镇房屋变更用途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用于从事商业、办公或者其他非住宅活动;财富公馆大厦内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所有人、使用人是违法责任主体。

    (二)根据《贵阳市城镇房屋变更用途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使用性质,用于从事其规划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动。财富公馆大厦地下停车场所有人、使用人是违法责任主体。

    六、工作措施

    按照《云岩区市西商业街冬季防火保障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报请市消防支队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专题向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督促贵阳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区政府及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和《贵阳市城镇房屋变更用途管理规定》,责令财富公馆大厦内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擅自变更使用住宅性质的情况和擅自变更地下2层停车库从事商业用途的情况,恢复原规划许可的使用性质。区各职能部门、市西社区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会同物业管理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彻底摸清业主和租赁房的情况、建立详细台账,二是以公告、上门宣传、发放提示卡等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

    (二)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报请市消防支队将外墙设置大型广告牌的情况专题向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督促市城管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拆除财富公馆大厦裙房部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大型户外广告。

    (三)针对情况最为严重的7楼库房,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市西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这类问题开展排查,举一反三,督促有行政审批权利的职能部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把关,严格执法,坚决防止城市火灾隐患的存量继续增加。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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