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90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3年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保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90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3年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九月十九”    观音会活动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

    云府办发〔2013〕90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3年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九月十九”

    观音会活动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区民宗局结合我区实际拟制的《云岩区2013年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保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云岩区2013年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保障方案

    2013年10月22日和23日是一年一度的“九月十九”观音会,在此期间,前往贵阳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参加敬香敬佛活动的信徒和群众较多,容易引发踩踏等突发公共事件。为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现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云岩区2013年“九月十九”观音会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继(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宋庆松(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沈 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游 凡(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余建勇(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向 东(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方 超(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吴坤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投促局局长)

    佘 念(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马志耘(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杨险峰(区质监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德年(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唐 艳(区民宗局副局长)

    徐 斌(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局长)

    陈 焰(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俞 东(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宋建国(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传刚(头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熊 鹰(东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陈幼强(黔灵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毕建民(东山公园管理处处长)

    心 照(黔灵山弘福寺住持)

    藏 青(觉园住持)

    妙 果(东山栖霞寺住持)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区民宗局和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佘念、俞东同志兼任;并在活动期间设立三个现场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黔灵山弘福寺、觉园和东山栖霞寺)。

    二、职责分工

    (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负责向市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活动期间相关事务,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责任人:佘念、马志耘)

    (二)区公安分局:组织400人负责活动期间寺庙及周边安全治安防控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并对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其中组织300人负责弘福寺、黔灵公园内及各出入口沿路的安保工作;组织50人负责觉园的安保工作;组织50人负责东山栖霞寺、东山公园内及各出入口沿路的安保工作。(责任人:向东、俞东)

    (三)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活动期间寺庙及周边地区消防安全,提前对寺庙进行消防检查,制定好相关预案。(责任人:陈焰)

    (四)区城管局:组织350人清退占道经营、沿街乞讨人员,加强寺庙周边及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监管。其中,组织200人负责弘福寺、黔灵公园各出入口及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规范管理,负责弘福寺大小山门、九曲径等周边的环境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经营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公园内群众有序流动,卫生干净整洁;组织100人负责东山栖霞寺、东山公园各进出口及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内环境整治;组织50人负责觉园周边环境整治,区城管局工作时段为2013年10月22日中午至23日下午。(责任人:苏金阳、李德年)

    (五)区维稳办:负责收集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防止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观音会活动和寺庙安全维稳工作。(责任人:游凡)

    (六)区安监局、区质监局: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提前对寺庙及周边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吴继红、杨险峰)

    (七)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疏导工作。(责任人:曾佳俐)

    (八)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现场医疗救护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责任人:张凤霞)

    (九)市交管局云岩分局:组织30人(弘福寺16人、东山栖霞寺9人、觉园5人)负责“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期间各寺庙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正常有序。特别要确保弘福寺后门消防通道的畅通,东山栖霞寺值守车辆由交警一大队负责指定停放地点,同时协调好沿街居民停放车辆地点。(责任人:徐斌)

    (十)北京路社区、头桥社区、中华社区、东山社区: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活动期间辖区安全防控,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正确开展宗教活动,抓好城市秩序的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整治,各组织30人配合抓好黔灵公园大门外、觉园、东山栖霞寺周边的环境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经营进行规范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维护三个宗教场所消防通道的畅通,特别是东山社区要提前介入,做好沿街居民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栖霞路畅通,确保活动期间辖区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出现“脏乱差”现象。(责任人:宋建国、李传刚、唐建华、熊鹰)

    (十一)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认真落实工作预案和安全责任制,抓好寺庙内治安和安全管理,特别是东山栖霞寺要对寺庙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进行整治,如寺庙后厕所旁要立危险警示牌等,确保活动有序进行。(责任人:心照、藏青、妙果)

    (十二)黔灵公园管理处、东山公园管理处:提前介入,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公园内占道经营进行规范管理,抓好公园内的环境整治,确保公园内人员正常有序流动,特别是东山公园管理处要安排好东山公园内寺庙周边的夜间照明,采取措施,确保上下山道路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责任人:陈幼强、毕建民)

    三、工作措施

    (一)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组建治安小组,维护寺庙内秩序,并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寺庙内外的安全工作。活动前要对寺庙的电线、电路、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并安排寺庙周边夜间照明,对宗教活动等相关活动的安排要科学合理,安全第一;对年老体弱的信教群众,既要尽量满足他们宗教生活的需求,同时也要劝导其避开人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寺庙要设置广播室,以备活动需要;要制定观音会活动的安全预案,并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区民宗局、区安监局备案,确保信教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维稳办、区公安消防大队、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北京路社区、头桥社区、中华社区、东山社区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区民宗局,以便区统一协调指挥。

    (三)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医疗队到达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备勤(1台救护车停在弘福寺内,东山栖霞寺、觉园的医疗救护点就近分别设在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华社区服务中心)。

    (四)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队到达现场进行消防备勤(消防车停放于弘福寺小山门门口,东山栖霞寺、觉园消防车备勤由区消防大队就近设置)。

    (五)为维护公园寺庙的秩序,确保安全,公安部门对进入黔灵公园的车辆要实行管制,为了便于现场工作的联系,各成员单位要将所需进入黔灵公园的车辆通行证(尽量精简数量)及现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填报(附件一、二),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区民宗局。

    (六)公安、交警、城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定上岗时间,其余单位2013年10月22日上岗时间为晚8时30分,撤离时间待通知;2013年10月23日上岗时间为早9时,撤离时间待通知。

    (七)鉴于2013年10月22日当晚寺庙及周边区域通信网络繁忙,届时寺庙及周边手机将不能正常使用,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负责提供一定数量的对讲机,确保通讯通畅。

    附件:云岩区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2013年“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专项预案

    黔灵山弘福寺2013年“九月十九”观音会期间上山车辆登记表

    2013年10月22日、23日“九月十九”观音会各活动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附件:

    云岩区黔灵山弘福寺、觉园、东山栖霞寺2013年

    “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专项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2013年“九月十九”观音会期间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观音会创建平安祥和、文明卫生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贵阳市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3年“九月十九”观音会期间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事件,需要由区委、区政府处置的事件。主要包括:

    1.袭击或攻击公共交通工具的;

    2.袭击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单位、重要基础设施的;

    3.城区大量人员拥阻,可能造成交通长时间中断的;

    4.活动场所大量人员滞留,可能构成不安全危害的;

    5.其他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

    6.其它恐怖袭击事件。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现场指挥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安全稳定。

    3.依法处置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依照国家法律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分管政法、民宗、安全的领导任副指挥长,统战、公安、民宗、卫生、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办事机构

    现场指挥部分设两个办公室,作为现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主任分别由区民宗局局长和区公安分局分管国保、禁毒的副局长担任。其职责是:

    1.执行现场指挥部决定,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应急信息管理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对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4.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处置措施

    活动中发生各类事件后,按照行业分块实施责任应急,其它部门和行业参与配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指挥部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一)预警系统

    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高效、快捷、精干”的原则,建立活动监测、预警、信息传输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与各成员单位互动,提高预警能力。事件发生后,各应急工作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活动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并现场及时处置和控制。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自范围内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告和预警。报告时限:各类监测发现或接到有关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核实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5分钟内呈报指挥长;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指挥长。报送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2.现场处置。事件发生后,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要对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扩大。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

    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并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监控、封闭、追踪,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员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相关力量予以支援。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防止次生事故或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应急结束。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现场指挥员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现场指挥部作出应急结束决定。

    5.恢复与重建。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终止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四、应急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工作措施,为活动提供可靠保障。

    (一)专业力量组织

    公安400人,城管350人、交警30人、组成若干现场工作组和巡逻队(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消防、卫生部门建立专业队伍;各单位要强化队伍纪律,注重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二)装备和物资准备

    区公安分局配备现场应急指挥车3台,区公安消防大队配备现场应急救援车3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备现场应急救护车1台,协调市应急办配备现场供电车、通信车各1台。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各准备对讲机若干,向现场指挥部三个办公室各提供1台对讲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全员备勤。

    (三)宣传防范

    各单位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信息情报;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广泛了解公共安全常识,鼓励公众不盲从,文明过节,绿色出行,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熟悉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熟悉本预案,掌握指挥协调系统,确保信息畅通,运转协调高效。

    (二)责任与奖惩

    对因工作不落实、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区现场指挥部负责解释;

    2.公安、城管、消防、交警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子预案;

    3.本预案2013年10月22日至23日有效。

    黔灵山弘福寺2013年“九月十九”

    观音会期间上山车辆登记表

车辆数量

    201310月22“九月十九”观音会

    各活动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活动点

联系电话

弘福寺

东山栖霞寺

    201310月23“九月十九”观音会

    各活动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活动点

联系电话

弘福寺

东山栖霞寺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 。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14印发

      共印125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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