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88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88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农水局结合我区实际拟制的《云岩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云府办发〔2013〕88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农水局结合我区实际拟制的《云岩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云岩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确保一旦发生山洪时能够及时有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行动,结合区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岩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防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编制原则

    1.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突发性的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山洪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各相关社区服务中心(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五)预案审批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本预案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云岩区地貌属黔中丘原盆地,中南部地势较低,为贵阳盆地的一部分。最高点在东北部黔灵镇的唐家山,海拔1438米;最低处为东部黔灵镇安井河谷与乌当区接界的南明河出境处,海拔1023米。北、西、东三面群山环抱。全区平均海拔1184米。平地占全区面积的18.20%;丘陵占52.79%;山地占29.01%。河流居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主要河流为南明河及其支流雅关河(市西河)、贯城河(沙河),此外有三桥、黔春、改茶、贵乌、宅吉等小河沟。河道总长25千米。区内南明河长7.5千米。雅关河长13千米。沿此河已建成小关水库及黔灵湖,积水面积22.3万平方米,容量346万立方米。

    (二)气候情况

    云岩区属亚热带湿润的季风气候。由于纬度较低,距海洋不远,海拔较高,因此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热量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15.3℃;多年平均积温为5589℃,无霜期271天。年平均降雨量1196.7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平均日照对数1354小时。

    (三)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及典型山洪灾害

    特定的地理特点和自然环境,使我区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繁发生。1996年我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在7月2日至7日,我区大范围强降大到暴雨,局地降特大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农田受淹,山体滑坡,民房倒塌556间,造成46人死亡,经济损失1660.26万元。

    (四)山洪灾害预防现状

    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大部分群众对山洪的危害性还认识不清,不够重视,汛期降雨期间没有警惕性,对房前屋后的山体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对汛期期间的天气变化也不关心,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比较单一和落后。

    2. 防灾工程措施及存在的问题。防灾工程措施设施简陋、设防标准低,各种防灾基础设施脆弱,相当部分河流没有防洪堤。同时,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们不合理的生活生产开发活动,导致我区局部地区发生滑坡,这些滑坡量大面广,涉及人口多,治理难度大。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危险区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其主要类型为:1. 已明显变形、裂缝可能产生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受严重威胁的区域。2. 含有软弱夹层的顺向坡,坡度大于岩层倾角,且岩层倾角大于30度的陡坡,可能发生滑坡影响的区域。

    (二)安全区划分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一)区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防汛指挥部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1. 监测组由区国土分局、区农水局、区生态文明建设局等部门组成。

    2. 信息组由区国土分局、区农水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

    3. 转移组由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水局等部门组成。

    4. 调度组由区民政局、区农水局等部门组成。

    5. 保障组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

    (二)基层组织指挥机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相关社区(镇)要成立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须成立应急抢险队(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明确一名或几名村民作为巡查人员,并造花名册报区防汛办备案。在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相关社区(镇)及各部门要积极进行山洪灾害工作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 监测组:负责与市气象局联系对汛期的天气情况、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进行掌握了解。

    2. 信息组:负责对区内天气、水文、水利等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 转移组:负责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成员单位要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工作。

    5.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工作。

    五、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暴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24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

    2.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区内辖区二桥、黔春路、松山村等,如遇百年洪水时造成一定的洪涝灾害。

    (二)实时监测

    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测。

    3. 监测站点的设立:根据雨情、汛情、灾情及各滑坡、泥石流、山洪危险区的需要,设立相应监测站点。

    4. 利用现有通讯手段,选取适宜通信方式。结合经济、实用原则,因地制宜地保障现有通讯设备畅通。建立区级管理部门山洪灾害各类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平台。

    (三)预报预警

    1.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市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区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区国土资源部门发布。

    2.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 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等重大险情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 预警发布及程序:各地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区相关社区(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区防指挥部和相关社区服务中心(镇)山洪灾害领导小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 预警方式:一般情况下用电话报警,也可更具当地实际情况设置报警器等预警信号、报警信号。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1. 确定需要转移的范围,明确转移人员,转移人员结构。

    2. 转移遵循先人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临时邻里互助为辅。

    3.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要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4. 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 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应根据不同受灾点急需安置的人数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安置。人数较少时,可采取投亲靠友或对户挂靠的方式分散安置,使灾民迅速安定下来;人数较多的地方,有条件的可以利用村委、学校等公用房屋、无有条件的要搭建临时帐篷,以本村为主进行集中安置,统一管理。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相关社区服务中心(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七、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

    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专项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也可采取代储的方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同时要备足一定的抢险救灾资金准备。

    (二)抢险、救灾

    1.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灾发地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要立即按照应急方案布置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 区国土、区农水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查明灾害类型、活动范围、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 发生灾情,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被压埋人员,实施应急简易工程措施。

    4. 区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清理现场,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 区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

    6. 区防汛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各相关社区(镇)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要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 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墙报、标语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宣传,熟悉预案内容。

    2. 组织居民、村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 组织区域内的单位、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三)严格纪律、落实责任

    1. 各社区(镇)对本辖区的防汛重点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值班表报区防汛办备查。

    2. 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抗洪抢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重视防汛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3. 各抢险撤离队要层层落实责任,把抢险撤离的任务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单位、小区、住户、村及个人。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不知晓,责任不落实,造成撤离不及时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 主汛期时,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外出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相关社区(镇)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过后,各级指挥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抢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程序予以表彰;在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名词术语定义

    雨量:雨量的等级通常按其24小时降雨量度划分如下:分为小雨(R24<10)、中雨(10≤R24<25)、大雨(25≤R24<50)、暴雨(50≤R24<100)、大暴雨(100≤R24<250)、特大暴雨(250≤R24)六级单位:毫米。

    十、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防汛办负责解释。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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