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78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78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区人口和计生局拟制的《关于推进

    云府办发〔2013〕78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

    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统筹解决

    人口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区人口和计生局拟制的《关于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关于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完成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双诚信双承诺”不仅对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具有革命性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管理创新都具有积极的探索性、开创性和示范性意义。一是“双诚信双承诺”将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立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相结合,具有诚信主体多元化、承诺内容多样化的特点,对于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示范意义。二是“双诚信双承诺”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代契约精神为根基,实现了道德柔性约束与制度和法律刚性约束的有机统一,将本属道德层面的诚信纳入了法律与制度的轨道,强化了诚信履约的制度保障,对于探索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路子具有积极示范意义。三是“双诚信双承诺”坚持以广大群众为主体,以党政领导、部门支持为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的协同作用,在诚信遵守和承诺履行中,既实现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又实现政府简政放权,对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政府管理与基层民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四是“双诚信双承诺”坚持把计生民生作为创新管理服务之基、维护和谐稳定之本,整合公共民生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增强基本国策的感召力,对于提升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新成效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为依托,以诚信受益、失信受制为原则,以政府指导、部门支持为保障,以相互诚信、平等自愿为前提,由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双向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诚信计生促进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本目标

    我区按照《贵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意见》、《贵阳市人口计生委“双诚信双承诺”实施方案》要求,于2013年9月底前实现在选定的8个社区(中华、延中、北京路、普陀、宅吉、省府、中天、头桥)服务中心进行“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2013年10月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并上报区计生局;2013年12月底完成在50%以上的村(居)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其中10%以上的村(居)建成“双诚信双承诺”示范村(居);2014年9月底前,全区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村(居)达到100%,其中20%以上的村(居)建成“双诚信双承诺”示范村(居)。

    四、主要内容

    (一)广泛深入宣传发动

    召开村(居)民小组会、代表会或群众大会,讨论修订村(居)规民约。进村入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动员,既讲清政策要求,又讲清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既讲清双方权利,又讲清双方责任和义务。尤其要就承诺内容、诚信要求、奖惩条件等与群众充分协商,形成共识,让群众充分理解“双诚信双承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双诚信双承诺”的积极性和履约自觉性,夯实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基础。

    (二)拟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由村(居)委会根据《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确定的基本原则,研究拟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初稿,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广泛深入征求意见,修改形成正式文稿。

    (三)签订诚信协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群众正式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签订协议的名单报送社区(镇)社会事务部、计生部门进行备案。

    (四)组建诚信计生评议小组

    以村(居)为单位,由各村(居)民小组从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口小组长以及计生户代表中推选组成诚信计生评议小组,主要负责协助村(居)两委监督本组育龄夫妇自觉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对组员是否信守计生承诺定期进行评议,向村支两委提供评议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开展履约监督

    各社区(镇)成立“双诚信双承诺”履约监督小组,村(居)民主推选产生“双诚信双承诺”履约监督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村(居)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层层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失职渎职或违规违纪问题。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政府对反映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兑现承诺。群众违反承诺,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事项、兑现计划生育奖励及各种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特成立云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杰(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荣珍(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廖万林(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朱 莉(区计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汤慧虹(中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龙继东(金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 红(三桥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 武(头桥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鸿富(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波(中环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琪(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明贵(威清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晓霞(延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常桂英(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晓光(黔东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文淑(普陀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可(贵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 佶(宅吉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宝文(栖霞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燕(省府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 慧(中天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沙 勇(金狮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 安(圣泉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 伟(金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 群(荷塘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磊(普天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莉(金关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兰 阳(金惠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 莹(东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科幻(黔灵镇副镇长)

    段红艳(区计生局财务科科长)

    赵鹏程(区计生局办公室主任、宣传科科长)

    汪瑞琴(区计生局政策法规副科长)

    徐赟睿(区计生局政策法规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刘荣珍同志兼任。各社区(镇)要高度重视,把全面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整体推进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要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计生协会要按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要求缴纳会费,建立财政、部门和群众“三位一体”的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

    要开展诚信计生大宣传、大培训,深化广大干部群众对诚信计生的认识,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把诚信计生作为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诚信计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强化督促检查

    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支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社区(镇)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区政府将加强督查指导,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形式”,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试点工作期间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考核奖惩

    从2014年起,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社区(镇)、居(村)和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13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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