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7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73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档案的管

    云府办发〔2013〕7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档案的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建设,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确保“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区”验收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云岩区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档案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局、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07〕10号)要求,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档案的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建设,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确保“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区”验收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三农”档案工作为重点。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强化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同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农业和农村档案事业体系。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为推动新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而努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区”验收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卫(区政 府副区长)

    副组长: 李发军(区委办公室主任)

    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恩红(区档案局局长)

    成 员: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局长)

    古嘉扬(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 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翟 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黄筑森(区生态文明局常务副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 雯(区档案局副局长)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涂当海(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恩红同志兼任。

    三、主要措施

    为了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的5大项29个小项的验收内容,云岩区以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主要手段,高度重视,建立起区、镇、(社区)村三级档案工作网络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长效机制。到2013年底,全区涉农部门、各社区(镇)及各村委会档案管理达到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基本建立起档案资源丰富、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高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农业农村档案事业发展体系,力争通过验收,建成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4月9日——2013年5月10日)

    制定区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启动会议及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1日——2013年9月2日)

    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社区(镇)村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要求区直涉农单位、涉农社区(镇)按要求建设好各自综合档案室;各村委会全面建档,并达到村级建档基本要求。

    (三)自查提高阶段(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13日)

    区直涉农单位、社区(镇)、村按各自的任务要求,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查缺补漏,并建立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9月16日——2013年12月20日)

    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镇)村创建工作进行初检,邀请省档案局专家对全区创建档案示范县工作进行预检,再按程序逐级申请全面验收。

    五、工作职责

    (一)区档案局

    1.负责制定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加强对各创建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其创建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有序,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并协调各创建单位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编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资料。

    2.对全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进行经常性业务指导。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将基层档案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3.整合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利用现有网站开设“三农”档案信息专栏,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利用。

    4.档案馆确定涉农专业档案资料接收范围,对应接收的涉农档案资料,接收进馆。

    (二)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活动所需经费,监督相关的涉农部门、社区(镇)、村也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和档案业务建设,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水局、区生态文明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与档案部门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和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办法或制度。本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有序,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档案目录和相关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编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资料。相关职能部门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学校等发展过程中对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提出要求。

    (四)区农水局、区生态文明局、区远教办

    与档案部门联合对相关工作形成的专项、专门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方便农民群众的档案查询系统,发布本部门涉农档案信息。在区政府信息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业信息等网络系统上载“三农”已公开文件资料,确保涉农政策、技术、信息到社区(镇)、到村,使农户能够方便查阅。

    (五)区委宣传部

    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从而调动全区特别是区级涉农部门、社区(镇)、村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六)黔灵镇及普天、金鸭、金关、蔡关、金惠社区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社区(镇)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经费。

    2.把档案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所属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向区档案局移交到期档案(如:土地承包、林改、社保等)。

    3.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国家验收标准》《贵州省机关档案管理标准》和以“七有一规范”:有组织领导;有专(兼)职档案员;有档案室;有档案实体(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装具及设施设备(有档案柜、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灭火器等);有档案利用效果(列举实例);档案管理规范化(包括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移交等)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通过各级验收。

    4.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5.重新修订社区(镇)、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6.全面收集、整理、归档新农村建设各领域形成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婚姻登记、林改、社保、教育(学校)、合作医疗等重要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及全文数字化处理,并依托网络等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面向农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七)区属各村

    具备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条件(达到“七有”要求),确保本村建档率达100%,建立基本适合农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信息的场所,为农民群众服务;制定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作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村级档案工作制度和干部离任档案交接制度,确保的档案不丢失和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各类档案资料(党务、村务、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经营承包、土地林地流转、宅基地、农业科技、生产经营、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治安、项目建设、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特困户救助、重大活动和党员档案、村民档案、健康档案等)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具有特色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所有档案进行编制目录,逐步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使村级档案在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利用档案编写村情村史、村志、沿革、大事记和编写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实现的档案资料和公开信息一体化服务;各村建立在村委会换届时的档案交接制度;村办企业、医疗、养老、托幼、学校等机构开展了档案工作;联系帮扶村的区级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指导、帮扶的重要内容,共同助推此项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作

    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创建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区、含村社区(镇)、村三级联动和齐抓共管局面,共同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本单位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专项经费,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落实一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电脑的人员专门从事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落实工作责任

    区创建领导小组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在创建活动中因工作不到位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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