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6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辖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校园发展,特制定《云岩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云岩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辖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好辖区内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云岩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震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夏 俊(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杨善坤(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良剑(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兴刚(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朱 未(区城管局副局长)
熊克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善坤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和协调。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云岩区范围内各校(园)周边的安全、饮食摊点、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的音像制品和书籍、乱搭乱摆的小型摊点。
(二)整治内容
1. 校园周边卫生情况。
2. 校园周边治安情况。
3. 校园周边小摊贩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4. 校园周边饮食摊点是否具备卫生证。
5. 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音像制品和书籍是否符合规范。
(三)整治时间
1. 第一轮整治(2013年7月5日)
2. 第二轮整治(2013年7月8、9、10日)
3. 第三轮整治(2013年8月25日)
三、工作职责
(一)区教育局
1.对校园师生做好此次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各学校的信息汇报并负责将信息总结后按周报方式送至各部门、社区(镇),按月报方式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
2.联系各部门、各社区(镇)共同对校园进行综合治理。并负责整治期间的费用。
(二)区公安分局
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并配合区直各部门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并对拒不服从的依法予以处置。
(三)区工商局
查处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无工商营业牌照的摊点和摊点、商店贩卖的物品、食品等;对拒不服从处罚的,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置。
(四)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
查处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对拒不服从处罚的,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置。
(五)区文体局
查处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的文化娱乐场所及不符合规范的音响制品和书籍等。对拒不服从处罚的,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重拳“顶格”执法
1.按相关要求,凡在校园周边开设文化娱乐场所的,区文体局联合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进行查封。
2.凡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的,区教育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收缴其器具,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凡破坏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并拒不服从处罚的,区公安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4.凡不具备卫生证的饮食摊点,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5.凡影响校园周边卫生的摊贩,区城管局予以收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6.凡在校园周边传播博彩、色情或有反动政治倾向的,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要联合对其收缴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二)建立联动机制
辖区各学校要将收集到的校园周边影响校园和谐的现象及时报区教育局、区文体局、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区教育局收到报告后立即汇总并上报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及各社区(镇)。区政府办和区综治办将收集到的材料报领导阅处后,再分发各社区(镇)、各部门。形成横纵结合的信息报告机制,保证信息的畅通,建立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学校师生宣传
针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卫生、文化等本次整治的项目对在校师生进行宣传,从根本上遏制校园周边的违规违法情况。区教育局负责对宣传强抓落实,务必保证在校师生从根本上远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行业单位在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要紧密结合行动方案,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合力监管
各部门、各行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吃透精神,细化方案,量化目标任务,召开部门、单位会议对此次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形成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切实形成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互通信息,及时处置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行动工作要紧紧围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置。一旦发现情况,要按照要求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高效处置。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6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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