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44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44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云岩”自开通以来,已成为

    云府办发〔2013〕44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云岩”自开通以来,已成为我区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和主要载体。为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系统面向公众、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网站内容保障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岗位和职责,确保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二、保障方式

    (一)子网页承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负责按照《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子网页“领导介绍”、“职能介绍”、“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联系方式”等栏目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同时,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对今年新增的“工作动态”栏目,承担更新任务,纳入考核。

    (二)专栏承建。网站首页“财政信息”、 “统计信息”、 “重大项目”、 “社会公益” 、“应急管理”专栏分别由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办负责承建;“城乡建设”由区住建局、区棚改办负责承建;“监督检查”由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农水局、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物价局、区文体局、区旅游局负责承建。专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在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确保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提供公共服务。按照《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纳入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队伍建设。完善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网站信息员机制,建立高效、精干、规范的网站信息员队伍。请各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至2名业务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网站信息员负责网站建设工作。若遇人员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区信息中心备案。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审核机制,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好网站信息员账号的管理工作,非本单位信息员不得使用信息员账号上载信息,要定期对网站信息员账号密码进行更换,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迅速上报、及时处置。

    (三)业务培训。区信息中心牵头开展专家授课、网站信息元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促进网站业务交流,提高网站信息员的业务能力。

    (四)评估考核。按照《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单位子网页及相关专栏信息更新维护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区信息中心将于2013年6月起对各单位网站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附件:1. 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2. 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评分标准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共印125份

    附件1

    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工作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考核机制,改进和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要求

    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考核,目的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体现区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密切联系,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

    第四条 考核标准

    (一)领导组织得力,明确网站内容保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

    (二)各单位应当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便民、利民、无偿”的原则,在网站上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保密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信息除外)。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透明、言简意赅、时效性强。未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不得报送。

    (三)网站各栏目内容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有效、完整。

    (四)网站信息内容安全、保密机制健全,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有关上网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制定和执行网站信息内容上网采集、审核、发布制度。

    第五条 考核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内容主要根据《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的总体要求,对信息公开、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等各相关栏目内容保障情况进行考评,设总分100分(见附件2)。

    第六条 组织领导及考核方式

    (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区信息中心具体承担考评、数据汇总等具体工作。

    (二)考核方式

    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

    1.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区信息中心负责实施,每月通报考核情况。

    2. 年终考核。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一年来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三)考核结果公布

    对网站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第七条 评分办法

    (一)扣分

    1. 各单位基本信息(如有变更)、工作动态类信息及图片信息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进行更新,不涉密的部门文件需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没有及时按要求在网站公开和更新信息内容,每次扣2分。

    2. 各部门向网站提供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和图片信息,未达到规定报送条数的,每少一条扣0.5分。

    3. 提供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每次扣1分。

    4. 没有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提供可在网上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类办事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每次扣1分。

    5. 对网民来信的咨询、投诉、建议、意见等,未按时受理答复的,每次扣2分。

    (二)加分

    1.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向网站提供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图片信息),每采用1条加0.5分。

    2. 在每月规定报送信息条数基础上,每超过一条加0.2分。

    3. 鼓励提供网上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每采用一次加2分。

    4. 鼓励提供上网工作视频,每采用一次加2分。

    (三)一票否决

    凡发现上网信息内容不符合《保密法》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

    第八条 考核奖惩

    (一)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二)根据考核得分结果,区政府对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由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数

    内容说明

    总体要求

    5

    建立云岩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

    2

    各单位部门、各社区(镇)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工作分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信息变更备案情况

    1

    部门子网站域名变更、网址变更、分管领导或信息联络员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信息中心备案。

    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

    及时报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

    信息公开

    60

    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10

    各单位部门、各社区(镇)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公开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更新内容。

    上网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0

    各社区(镇)、部门每月自行更新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即政府机构板块中工作动态栏目)要求为:

    1.每月不少于9条的单位为:各社区(镇);区生态文明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农水局;

    2.每月不少于8条的单位为:区计生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工信科技局、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每月不少于7条的单位为:区住建局、区城管大队;

    4.每月不少于5条的单位为:区人社局、区就业局、区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投促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局、区督办督查局、区工商局、区安监局、区环卫站、区市政所;

    5.每月不少于4条的单位为: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及中华、黔灵、三马片区经济发展中心;

    5.每月不少于3条的单位为:区公安分局;

    6.每月不少于2条的单位为:区园区办、区民宗局、区审计局、区房屋征收局、区国土分局、区棚改办;

    7.每月不少于1条的单位为:区物价局、区移民局、区司法局、区档案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法制办、区人防办、区国教办、区应急办。

    接受社会监督的各类需公开信息

    20

    首页专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在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

    1. “财政信息栏目由区财政局负责更新;

    2. “统计信息栏目由区统计局负责更新、

    3. “应急管理栏目由区应急办负责更新,

    4. “重大项目栏目由区发改局负责更新;

    5. “社会公益栏目由区民政局负责更新;

    6. “监督检查栏目由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安监局、

    农水局、生态文明局、物价局、文体局、旅游局负责更新;

    7.“城乡建设由区住建局、棚改办负责更新。

    在线办事

    20

    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类办事事项信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10

    各单位应及时提供本单位所承担的可上网公开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类项目信息,如有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重点考核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及数量。

    网上办事项目实用性。

    10

    各单位应及时提供网上办理事项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可用性)。

    政民互动

    5

    信箱类栏目

    5

    各单位必须及时受理网站转办社会公众建议、意见、咨询、投诉的各类信件和评议内容,建立服务的业务规范和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处理各类网民来信,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说明不受理的依据,并尽可能告知来信人承担内容的相关部门。

    在线访谈

    10

    视频类节目

    10

    各单位应及时提供网上访谈节目视频(可用性)。

    总 分

    100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50.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725.html

Like (0)
云岩政府的头像云岩政府会员
Previous 2013年4月1日
Next 2013年6月27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