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5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岩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开展好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试点申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丕(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亚文(区园区办主任)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郭全明(区发改局局长)
聂 勤(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彭 涛(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杨 钧(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鎔同志兼任。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57.html
原创文章,作者:云岩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gy/zhengce/21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