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53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2013年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安委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云岩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岩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云岩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坚持“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三贴进”(贴进实际、贴进生活、贴进群众),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深化“打非治违”,增强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区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为我区实现“三个率先”和建设幸福云岩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日期
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其中,下列活动时间为全国、全省、全市统一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安全文化周活动。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五)安全文化征文和“打非治违”知识竞赛。
四、组织机构
成立云岩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凌云(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益(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郑 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桂红(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丽萍(区妇联副主席)
申 雯(团区委副书记)
成员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及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营造社会氛围
1.在全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区消防大队、区文体局、区旅游局;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2.在市区在建临街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喷绘、横幅、标语;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3.各社区(镇)办公所在地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办公所在地,悬挂宣传喷绘、横幅、标语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居委会和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悬挂和布置工作5月30日前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单位:区城管局)。
4.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设施、设备、部位和生产经营场所,要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5月30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 宣传咨询日活动
1. 时间:6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
2. 地点:银海元隆广场。
3. 参加单位:黔灵镇、市西社区、北京路社区、中环社区、威清社区、头桥社区、区总工会、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教育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4. 活动内容: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5. 工作要求:各咨询单位参加人数为3人,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展示板,张贴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挂图,采取发放资料、宣传咨询、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等宣教活动。区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其它社区自行设立宣传点开展咨询宣传活动。
(三)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承诺、安全文化周、监管执法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和行业性安全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
1. 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各社区(镇)、各行业、部门、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对发生在身边或其他地区、行业、企业事故的剖析,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事故。采取展出事故图片、观看《安全发展,成就辉煌》、《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等警示教育片和组织2010年—2013年度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专项教育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社区、黔灵镇、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2. 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周活动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演习(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2)火灾扑灭应急救援演练(区消防大队牵头组织)。
(3)中、小学生事故防范、逃生自救演习(区教育局牵头组织)。
(4)建筑工地深基坑中毒窒息和高坠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演习(区住建局牵头组织)。
(5)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抢险救援演习(区安监局牵头组织)。
(6)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本地、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事故应急预案的救援演习(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有关行业部门、企业负责)。
3. 企业安全诚信承诺活动
由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组织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在市安监局网上下载《2013年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承诺书》(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分别存企业、区安监局、市安委办,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4. 安全文化周活动。
(1)组织召开安全文化示范项目创建推进会和安全文化建设专题培训。推荐黔灵镇、中天社区中天居委会参加省组织的创建安全社区评审(黔灵镇、中天社区负责)。
(2)参加安全文化征文活动报省评选(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3)宣传培训。紧密结合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三年攻坚目标、国务院〔2010〕23号、〔2011〕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2012〕10号等文件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专题培训教育(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配合)。
5. 监管执法岗位练兵
(1)参加由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市、县两级安监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练兵和乡镇安监站监管执法人员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现场执法、执法文书制作及执法应知应会测验(区安监局、黔灵镇负责)。
(2)参加市安监局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和2012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评查点评(区安监局负责)。
6. 知识竞赛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答题竞赛活动(区安委办协调,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负责)。
7.行业性专题活动
(1)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开展相关宣传、督促、执法等活动(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负责)。
(2)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开放日活动,通过灭火演练、展出装备和开放消防教育基地、体验逃生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普及宣传(区消防大队负责)。
(3)校园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大手牵小手及应急疏散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区消防大队配合)。
(4)“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明家庭”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活动和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排除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及安全生活隐患,把安全生产、安全生活渗透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个家庭,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氛围(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
(四)东线片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1. 各建筑施工单位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反思会、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等活动,进行多形式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
2.各建筑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应急救援演习,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印制发放建筑、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广大员工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
(五)因地制宜,创新宣传形式,放大宣传效果
各社区(镇)、有关工作部门和行业、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并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新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讲求宣传教育实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推进、职业卫生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通过宣讲报告会、参观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等形式,寓教于乐、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广大群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六、各社区(镇)及有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社区(镇)
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所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区安排部署的活动,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区安监局
承担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咨询日活动和有关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区总工会
负责组织基层工会参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活动,组织观看有关宣传教育电影、光碟等,负责牵头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区住建局
负责协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地悬挂标语、喷绘宣传画及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负责开展建筑工地深基坑中毒窒息和高坠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演习。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教育局
负责开展创建安全校园及中、小学生事故防范、逃生自救的教育和演习活动。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及消防安全开放日活动。开展火灾扑灭演练,参与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等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组织火灾扑灭等应急救援演练。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各企业
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按照区安全生产宣传月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热烈、简朴、务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镇)、区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资金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筹办及配合等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制订专项活动方案。宣传咨询日活动、事故警示教育周、应急预案演练周、知识竞赛、安全诚信企业承诺、安全文化活动周、知识竞赛、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校园安全教育等活动的专项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拟定,并于5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办公室,传真:6679117,电话:6679114)。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镇)、区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将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的文字和电子版在2013年5月30日前报区安监局,有关资料、光碟、照片等于7月1日前报区安监局(传真、电话同上)。
(四)根据省、市安委办的安排,从今年起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专项考核。我区将按照《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另行下发),对201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附:贵阳市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
贵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一、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四、排除隐患,防范事故。
五、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八、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九、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防范事故发生。
十、继续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十一、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法规制度。
十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十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十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十六、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十七、广泛深入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十八、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科技兴安,安全发展。
二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十一、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二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十三、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十四、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二十五、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二十六、愚者用流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二十七、一时疏忽酿事故,痛苦一生悔终身。
二十八、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二十九、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三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十一、事故缘于防而不实,不是防不胜防。
三十二、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三十三、“反三违”、保安全。
三十四、以人为本,建设平安贵阳。
三十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三十六、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员工。
三十七、要我安全是爱护,我要安全是觉悟。
三十八、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十九、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四十、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四十一、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四十二、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四十三、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奋力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四十四、强化安全管理,推进“三推一加”战略实施。
四十五、为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十六、加强安全管理,为“一创四办”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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