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3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云岩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37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云岩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

    云府办发〔2013〕3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

    云岩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人防工作,区人防办结合区情拟制的《2013年云岩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云岩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训(演)练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3年贵州省人民防空训练工作指示》(黔人防字〔2013〕14号)和市人防(交战)办《关于2013年贵阳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工作安排的通知》(筑人防通字〔2013〕2号)精神,现将我区2013年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演)练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保障队伍训(演)练工作,紧紧围绕军事斗争交通战备应急保障准备的新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抓好人员、装备、时间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专业保障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工作内容

    (一)抢险抢修专业队(区住建局负责):建筑物、道路、桥梁、电力、地下工程和给排水等设备设施的抢险抢修。

    (二)医疗救护专业队(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训练人工呼吸法、止血包扎法,对压伤、烧伤、弹伤人员的急救及组织抢运伤员和护理等;核、化、生武器杀伤治疗,烧伤、冲击伤复合的救治方法,战时常见的流行病和多发病的防治,急救站的开设、转移及有空情情况下的救护技术。

    (三)防化防疫专业队(区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主要训练核、化、生武器的观测、侦察和化验分析技能、防化防疫专用设备的使用,核、化工业有毒物质泄露的抢险救灾等。

    (四)治安专业队(区公安分局负责):主要训练防空袭情况下的社会秩序维护,灯火、交通管制,车辆调度和重要目标的警卫,对敌情、社情信息进行收集和侦听监测。

    (五)消防专业队(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主要训练对厂矿、库房、重要物资和设备设施及地下工程等重要目标的消防,处理易燃、易爆物品,扑灭大面积火灾,对核、化、生污染区域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的洗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人防专业队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今年人防专业队训(演)练计划、方案报送区人防办,由区人防办汇总后报市人防办。

    (二)各人防专业队于训(演)练完成一周内向区人防办报送训(演)练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由区人防办汇总后报市人防办(区人防办电话:6757322,邮箱:yyqrfb@qq.com)。

    (三)各组建人防专业队伍的单位要结合具体任务,负责制定训(演)练方案,并于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训(演)练任务。

    (四)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消防和治安专业队训练由本系统组织,结合工作和生产实际实施分类指导,组织3至7天的在岗专业训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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