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4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建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云府办发〔2013〕47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建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区城建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跟

    云府办发〔2013〕47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城建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区城建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导,确保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按计划进度强力推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云岩区城建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例会参加人员

    (一)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二)出席人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督办督察局、区棚改办、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区贵中公司相关负责人。

    (三)列席人员:上报议题或与议题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二、例会议事规则

    (一)召开时间。云岩区城建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每周三前,各单位将需提请例会研究审定的议题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议事范围。一是需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再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的问题;二是存在分歧需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明确意见的问题;三是需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进行业务办理的城建工作和项目推进的具体问题;四是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上会研究的其他问题。

    (三) 议题收集。收到各部门提请上会的议题后,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各议题的成熟程度进行筛选,梳理出上会议题名单,由召集人审定;条件不成熟的议题返回上报部门后,按要求进行完善和充实,再提请下一次例会研究。

    (四)议事要求。参加例会人员提前收到议题后,要仔细阅读,掌握情况,认真思考,并做好准备,在例会上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各议题均能形成明确、合理的处理结果。

    三、例会相关要求

    (一)例会制度建立后,各部门呈报的需上会审定的议题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或建议,需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由区政府办公室发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区政府办公室。

    (二)区政府办公室会前将会议议程和议题印送例会常设出席部门,各出席部分负责人会前要认真研读议题内容,确保在例会召开时提出明确意见。

    (三)城建例会召开后,各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会议议定事项,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做好督查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

    2013年4月2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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