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3〕2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动物防疫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区农水局结合区情拟制的《云岩区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云岩区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提高防疫密度和质量,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现将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警觉
春防是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基础,也是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今年,贵阳市已发生两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镇)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当前“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严阵以待,有力、有序地做好“春防”工作。
二、强化措施,重点突出
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镇)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今年我区“春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及各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把“春防”工作作为2013年动物防疫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抓好抓实,对“春防”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尽快制定免疫措施,做好疫苗、药品、器械、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实现目标管理。
(一)加强免疫和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013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100%以上,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的集中强制免疫,同时加强其它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要加强城区内鸽子等禽类的禽流感免疫,确保高致病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5% 以上。区农水局要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对监测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要及时补免,保证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二)加强物资、疫苗接收和保存登记,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管理疫苗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工作,确保疫苗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动物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疫苗来源和免疫人员,做到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强化动物疫情报告
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重大疫病防控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切实做到群防群控。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地依法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加强畜禽标识管理,逐步建立追溯体系
动物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全程监管系统和动物产品标识追溯系统的建设是近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工作,区农水局要加强我区产地检疫工作,做好动物标识识读器的使用培训工作,指导基层防疫员进行录入工作,全面推行村协检员“初检”的产地检疫工作模式。同时,要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逐步完善信息采集和管理,今年内在全区逐步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追溯体系,溯源工作开展面达100%,总体戴标率达70%以上。
(五)加强疫情处置
区农水局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尽快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严格值班制度,购置应急物资,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和报告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范围。各单位要完善有效沟通和应急联络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情信息,对在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监控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
各社区(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纳入当前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构建“政府负总责”的防疫管理体系。
(二)加大督查力度
各社区(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春防”工作督查方案,对春防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疫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各社区(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组织对全区春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四、时间安排和防疫物资发放
今年“春防”工作,从2013年3月14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各责任单位于3月20日前到区农水局实验室(东山扶风路实验三中正对面)领取疫苗、免疫标识和消毒药品。“春防”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将“春防”工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于4月8日前报区农水局(联系电话:8351130)。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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