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2〕66号
关于印发《云岩区清理整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岩区清理整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云岩区清理整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
非法民办学校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民办教育管理,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108号)要求,我区将针对全区范围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扎实抓好此项重要工作,成立云岩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震洋(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成强(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郑 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游 凡(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胡绍云(区物价局局长)
胡 芊(区群众工作中心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蔡 清(区综治办副主任)
余建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健(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彭良剑(区工商局副局长)
韩旭东(区民政局副局长)
董学民(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 虹(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何丽丹(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蔡 戬(区监察局举报中心主任)
王桂红(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朱 未(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兴刚(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 靖(区质监局局长助理)
黄家龙(区安监局副局长)
国啟祥(区政府法制办原主任)
罗丽萍(区妇联副主席)
王 浩(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龙亚军(黔灵镇镇长)
唐建华(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元慧(中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金 萍(延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方秋云(威清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荣(市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国(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潘 林(黔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军(栖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汤慧虹(中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熊 鹰(东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徐阳泽(普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邓贤忠(宅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燕(省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敬方(贵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骏(中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丽玲(金狮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传刚(头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 钧(金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邢 復(三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雨(圣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先顺(荷塘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 磊(普天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露(金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太珍(蔡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梅 军(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李华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加强引导、依法管理”、“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扶持与规范等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鼓励和敦促无证的办学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依法取缔,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办学条件,提高民办教育质量。
(二)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证办学清理整顿活动,强化举办者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意识,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引导广大群众把子女送到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就读。同时,广泛宣传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法规,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范围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范围为全区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重点清理在办学房屋、教学设施、消防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家庭作坊式民办托教中心、托儿所、幼儿园和不能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
四、工作内容
清理整顿无证办学,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内容:
(一)对我区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摸底调查。
(二)依法清理整顿无《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三)按照“一校一证一址”的要求,依法清理整顿已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学校擅自设定的分支机构;纠正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的违规行为。
(四)对为无证办学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20日)
区教育局按民办学校划分的片区成立检查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组员由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7月23日—2012年7月30日)
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迅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无证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场所出租者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云岩区社区(镇)幼儿园、中小学信息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和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方案报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要将全区无证办学及处理意见分学校列出清单,以书面形式呈云岩区人民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10日)
1. 区教育局对符合基本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限时办理办学许可证;
2.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出自身业务管理范围内的检查评估标准,明确检查内容、整改意见、评估意见;
3. 对具备一定条件,但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持和指导力度,尽可能帮助他们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4. 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布局不合理、办学质量差等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要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5. 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国家、省、市、区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和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对于非法办学的举办者和为非法办学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被取缔幼儿园机构和学校的幼儿及学生,区教育局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分流方案,确保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整理归档阶段(2012年8月11日—2012年8月17日)
区教育局要及时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结果汇总,并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台账,并将《云岩区清理整顿民办学前、学历教育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送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示结果阶段(2012年8月18日—2012年8月20日)
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无证办学清理整顿的材料汇总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示清理整顿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事关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稳定。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活动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区教育局要牵好头、负好责,集中精力,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必须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力推进,区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分管领导亲自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学问责机制,对疏于管理、视无证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任其存在而不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区教育局、社区服务中心(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区政府将统筹协调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区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检查民办学校是否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清理整顿对象作出整改、撤销等决定,为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区民政部门要重点检查民办学校是否办理了法人登记;区住建部门要重点检查校园建筑是否符合房屋安全要求;区卫生部门要重点检查办学场所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防疫和健康要求;区公安(消防、交警)部门要重点检查办学场所是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学生接送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干扰清理整顿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坚决打击;区物价部门要重点检查民办学校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情况;区地税部门要重点检查出租办学场所的业主是否依法照章纳税,并向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区城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清理整顿对象进行综合执法;区委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监督和相关报道工作。
(四)狠抓重点难点。此次清理整顿,重点、难点在于民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多集中在我区城郊结合部。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从中心城区向城郊延伸,迅速推动辖区清理整顿工作。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积极配合此次清理整顿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此次清理整顿,要以《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法》、《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及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工作过程中,既要排除干扰坚定执法,又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对无证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要责令其暂停招生,对照相应层次、类型学校的设置标准限期改正。对改正之后符合办学条件,并于2012年9月前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经认定办学条件合格的,可为其补办审批手续,允其继续招生;对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并责其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做好有关清算工作,给就读家庭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按要求限时完成。区教育局要会同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近期对辖区内所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梳理,全面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制定清理整顿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务必于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附:1. 《云岩区社区(镇)幼儿园、中小学信息调查登记表》
2. 《云岩区清理整顿民办学前、学历教育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云岩区社区/镇(签章)幼儿园、中小学信 息 调 查 表
社区调查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号 |
校(园) 名称 |
校(园) 详细地址 |
负责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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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云岩区清理整顿民办学前,学历教育机构
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 填表单位(签章):
序号 |
校(园) 名称 |
所属社区 |
地 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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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校△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9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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