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云岩区行政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市、区行政调解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岩区行政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副主任:国啟祥(区政府法制办原主任)
成 员: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
郭全明(区发改局局长)
李华荣(区教育局局长)
关 关(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袁晓雯(区旅游局局长)
佘 念(区民宗局局长)
向 东(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有刚(区监察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曾佳俐(区民政局局长)
李 强(区司法局局长)
张亚文(区财政局局长)
翟 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黄筑森(区环保局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 林(区住建局局长)
汪家琪(区农水局局长)
夏建林(区商务局局长)
曹 静(区文体局局长)
张凤霞(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罗 杰(区计生局局长)
吴 丽(区审计局局长)
彭 涛(区林绿局局长)
何 辉(区统计局局长)
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胡绍云(区物价局局长)
胡 芊(区群工中心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程春燕担任。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法制行政调解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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