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发〔2012〕57号
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灵镇人民政府、各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区公安消防大队拟制的《云岩区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云岩区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
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黄康生副省长2012年5月23日在市西商业街视察期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确保市西商业街火灾形势稳定,按时完成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销案工作,现结合市西商业街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云岩区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 惹(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永康(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苏金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吴继红(区安监局局长)
王 林(区住建局局长)
史 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何敏琦(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郭 建(区商务局党委副书记)
刘 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 晶(区监察局副局长)
徐 斌(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葛永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 荣(市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思明(市西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葛永华同志兼任,负责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参与整治行动。
二、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一)商业街外部重大火灾隐患
1. 历史原因形成的临时安置摊位、乱停乱放车辆、商户乱堆乱放批发商品严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如市西高架桥下南北两侧通道分别为5米—5. 7米,现最窄处仅为0. 9米—1. 5米;老客车站路口通道原宽17米,现被沿街摊位侵占14米,仅剩3米,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
2. 大型广告牌随意设置,严重影响火场排烟、逃生自救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3. 室外消火栓损坏、圈占严重。市西商业街共分布有32个室外消火栓,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有21个室外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供水无法保证;还有部分消火栓被圈占,完全无法使用。
(二)商业街商场内部重大火灾隐患
市西商业街共有45个商场、市场,火灾隐患基本都是由于管理混乱和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具体隐患情况如下:
1. 商场内部利用可移动花车或固定货架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影响安全疏散。
2. 经营户将商品大量囤积在经营区,大大增加了商场的火灾荷载。
3. 电源线路敷设、电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部分商场电源线路使用年限较长,存在电源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电流负荷过大等情况。
4. 商场内部消防器材损坏严重,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近年来,各商场管理单位虽然加大对商场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改造、维修的经费投入,但由于部分商场消防管理环节薄弱,责任管理单位又不及时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造成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损坏率较高,无法正常使用和运行,严重影响建筑的防火灭火功能,尤其是裕华小商品批发市场消防设施瘫痪现象尤为突出。
5. 商场内部管理混乱,经营户、客户、搬运工在商场内吸烟现象严重。
(三)商业街住宅部分火灾隐患
市西商业街大部分建筑集商场、市场和商住楼为一体,商住楼住户因大多是市场内的经营户,因此在住宅内储存了较多商品,火灾危险性较大。
三、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
(一)沿街历史原因造成的临时安置摊位
1. 整改时限:2012年7月10日—12月30日
2. 责任单位: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
3. 整改措施: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对沿街历史原因造成的临时安置摊位进行统计后,拟写安置方案,逐步实施;待安置期间,要进一步规范秩序、加强监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二)车辆乱停乱放、批发商品乱堆乱放严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消防回车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火场排烟和抢险救援
1. 整改时限:7月10日—8月10日
2. 责任单位: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
3. 整改措施: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交通组织和拆违广告方案,并组织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三)室外消火栓损坏、圈占严重
1. 整改时限:7月10日—8月10日
2. 责任单位: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
3. 整改措施: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摸底排查,编制预算,专题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改。
(四)商场、市场内部利用可移动花车或固定货架占道经营、堆放货物影响安全疏散;防火卷帘和电梯前室设置摊点和堆放杂物;经营户将商品大量囤积在经营区;电源线路敷设、电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商场内部管理混乱,经营户、客户、搬运工等在商场内吸烟现象严重
1. 整改时限:7月10日—7月15日
2. 责任单位: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西工商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3. 整改措施:由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一是取缔可移动花车和固定货架占道经营;二是督促经营户将大量囤积在经营区的商品搬离经营区;三是采取线路穿管措施,全面规范商场、市场内电源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四是对商场实施划线管理和标示化管理;五是劝说制止商场内吸烟行为,对拒不纠正的,现场取证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处理;六是及时向区公安消防大队报告责任商场、市场内施工情况,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核查处理。七是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对责任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对商场、市场实施关停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经营户,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五)消防设施设备
1. 需要维修、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设备
整改时限:7月10日—9月10日
责任单位: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西工商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整改措施:由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对商场、市场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并按照消防法规定增设灭火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2. 需要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
整改时限:7月10日—10月10日
责任单位: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西工商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整改措施:由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增设自动消防设施工作方案,明确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进行增设,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验收复查。其中,小商品批发市场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六)住宅部分火灾隐患
1. 整改时限:长期
2. 责任单位: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3. 整改措施: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以发布公告、上门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减少住宅火灾荷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整治要求
(一)区各相关单位、部门对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各商场责任管理单位要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特别是在“十八大”期间,决不能发生消防事故。区监察局、区督办督查局要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二)在整治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针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考虑周全,准备充分。对鼓动经营户上访或影响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区领导小组将从严处罚涉及商场、市场的物业管理单位,并责令关停整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争取舆论支持。
(三)各监管部门和各商场责任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市西商业街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有效遏制火灾隐患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各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联络员,直接参与开展此项工作。
附:1. 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分解表
2. 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1:
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分解表
类别 |
整改内容 |
整改措施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外部隐患部分 |
沿街历史原因造成的临时安置摊位 |
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对沿街历史原因造成的临时安置摊位统计后,拟写安置意见,逐渐实施。 |
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一大队。 |
7月10日— 12月30日 |
车辆乱停乱放、批发商品乱堆乱放严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消防回车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火场排烟和抢险救援。 |
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交通组织、拆违广告子方案,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
7月10日 — 8月10日 |
||
室外消火栓损坏、圈占严重。 |
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摸底排查和造预算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
7月10日— 8月10日 |
||
内部隐患部分 |
商场、市场内部利用可移动花车或固定货架占道经营、堆放货物影响安全疏散;防火卷帘和电梯前室设置摊点和堆放杂物;经营户将商品大量囤积在经营区;电源线路敷设、电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商场内管理混乱,经营户、客户、搬运工等在商场内吸烟现象;违规施工。 |
由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一是取缔可移动花车或固定货架占道经营;二是督促经营户将大量囤积在经营区的商品搬离经营区;三是采取线路穿管措施,全面规范商场、市场内电源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四是对商场实施划线管理和标示化管理;五是劝说制止商场内吸烟行为,对拒不纠正的,现场取证并报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处理;六是及时向消防大队报告责任商场、市场内施工情况,由消防大队核查处理。七是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对责任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罚款,对商场、市场实施关停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经营户,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
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西工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
7月10日— 7月15日 |
需要维修、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设备 |
由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对商场、市场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并按照消防法规增设灭火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
7月10日— 9月10日 |
||
需要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 |
由各商场、市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增设自动消防设施工作方案,明确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负责增设,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由消防大队负责验收复查。其中小商品批发市场有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制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
7月10日— 10月10日 |
||
住宅部分 |
住宅部分火灾隐患 |
由市西社区服务中心牵头以公告、上门宣传、发放提示卡等方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减少住宅火灾荷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
市西社区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
长期 整治 |
附件2:
市西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责任人一览表
责任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区安监局 |
吴继红 |
局长 |
责任领导 |
黄家龙 |
副局长 |
联络员 |
|
区住建局 |
王林 |
局长 |
责任领导 |
董学民 |
纪委书记 |
联络员 |
|
区督办督查局 |
何敏琦 |
局长 |
责任领导 |
戴崇山 |
副局长 |
联络员 |
|
区监察局 |
马晶 |
副局长 |
责任领导兼联络员 |
区城管局 |
苏金阳 |
局长 |
责任领导 |
朱未 |
副局长 |
联络员 |
|
区商务局 |
郭建 |
党委副书记 |
责任领导 |
刘春云 |
科长 |
联络员 |
|
区规划分局 |
史纪 |
局长 |
责任领导 |
区公安分局 |
刘钟 |
副局长 |
责任领导兼联络员 |
区公安消防大队 |
葛永华 |
大队长 |
责任领导 |
王浩 |
副大队长 |
联络员 |
|
市交警一大队 |
徐斌 |
大队长 |
责任领导 |
赵军 |
副大队长 |
联络员 |
|
市西社区 |
王荣 |
主任 |
责任领导兼联络员 |
市西工商局 |
宋思明 |
局长 |
责任领导兼联络员 |
主题词:消防工作市西商业街△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25份
信息来源:https://www.yunyan.gov.cn/zwgk/zcwj/qzfbwj/201607/t20160721_82678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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